第二百五十二章 挖紅薯
麵對秦可飛的懷疑,吳富貴倒是沒有說太多,隻問她一句話,敢不敢給他三天時間,讓他用實踐證明,他究竟是癡人說夢,還是真能做到。
秦可飛恨不得立刻帶著秦遠征離開,但是,從她爺爺秦遠征當前的表現來看,是不可能帶走他的。
老爺子雖然腦子糊塗了,可是,他有主見。
自己不想做的事,哪怕別人用九頭牛拉著,他也不做。
秦可飛同意在吳家村住三天。
她心裏想的是,利用這三天的時間,與她爺爺朝夕相處,一直勸說他,直到他聽話,配合離開。
吳富貴還裝模作樣,給秦遠征治療。
他治療的主要方式是,按摩他的頭部。
當然,這隻是做做樣子,忽悠秦可飛。
主要是讓他喝仙戒泉水。
為了不露餡,吳富貴沒有單獨給秦遠征準備仙戒泉水,而是往家裏的水缸,注滿仙戒泉水。
無論他還是其他人,都喝缸裏的水。
這樣就不會露餡了,不會被秦可飛發現異常。
當然,仙戒泉水的威力挺大的。
吳富貴第一次喝了幾口泉水,身體就發生巨大的變化,被洗精伐髓。
如果別人喝了仙戒泉水,也被洗精伐髓。
那麽,他仙戒的秘密就可能暴露。
為了避免這種事的發生,吳富貴往水缸裏注入的仙戒泉水,分量比較少,又加入水井的自來水,與仙戒泉水融合,降低它的濃度。
經過測驗,降低濃度的仙戒泉水,起不到洗精伐髓的作用。
人喝了後,沒有很明顯的感覺。
吳富貴這才放心。
“村裏的夜好安靜啊,我好不適應。”秦可飛坐在躺椅上,俯視夜晚的吳家村。
郭小雪與胡蝶,在她的一左一右,她們也在躺椅上坐著。
她們把秦可飛當做尊貴的客人,對她相當的熱情。
吃過晚飯,就邀請秦可飛,來小樓頂上,納涼休息。
郭小雪說道,“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我第一次來吳家村時,發現這裏與大城市裏的車水馬龍,霓虹閃爍完全不同,確實很難接受。”
“但是,如果轉換心態,把腦子裏那些功利性的想法全都拋出,靜靜地感受鄉村的夜晚,那麽,你就會發現,鄉村夜晚雖然安靜,但是,卻讓人心裏覺得很舒服,有一種寧靜的歸屬感。”
胡蝶也用她自己的經曆來說明,在鄉村生活,要有一顆恬淡的心態。
隻有你的心態是平靜的,才能感受到鄉村生活的美好。
比如她,作為中年婦女,厭倦了市裏快節奏的生活,在吳家村住第一夜的時候,就喜歡上鄉村寧靜的生活。
在村裏住了一段時間,她更喜歡鄉村的生活,於是,她住在這兒,不走了。
秦可飛按她們說的,調整自己的心態。
可是,每個人的性格是不同的。
無論她怎麽調整自己,都覺得鄉村的生活太單調,她接受不了。
這事強求不得。
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性格,都按照自己的思維做事。
秦可飛掰著指頭數日子,希望三天的時間趕緊過去,以便她帶著她爺爺離開。
吳富貴給秦遠征按摩了幾次腦袋,又讓他喝了幾杯仙戒泉水,秦遠征的意識稍微清醒了一些,對他更加依賴,像個跟屁蟲一樣,無論吳富貴走到哪兒,他都跟到哪兒。
秦可飛帶著兩個下屬,跟在後麵。
白天的時候,吳富貴挺忙的。
既要忙他菜地的事,也要忙玉米合作社的事。
傍晚的時候,吳富貴扛著四齒耙子,拿著鐮刀,去雙-乳山下的田地裏挖紅薯。
他喜歡吃烤紅薯,所以,當初種菜的時候,順道在雙-乳山下種了兩畝地的紅薯。
吳富貴來挖紅薯,順便做做直播。
郭小雪,胡蝶都跟來幫忙。
秦遠征也來了,秦可飛當然也跟來。
從秦可飛的內心來說,她不喜歡下地。
但是,她爺爺跟著吳富貴來了,她沒得選,必須跟來。
吳富貴在紅薯地頭擺上三腳架,把手機支上,打開他的直播間,進行現場直播。
秦可飛低聲嘟囔了一句,“作秀。”
明明是個小農民,你不好好種田,卻搞起了直播。
這是不務正業。
秦可飛不喜歡這樣的人。
吳富貴拿著鐮刀,把地表的紅薯秧子割斷。
紅薯跟土豆類似,它們的根莖長在地底下。
收貨的時候,需要先把地表的秧子割掉,而後把土地裏的根莖挖出來。
吳富貴在前麵割秧子。
胡蝶與郭小雪跟在他的身後,把紅薯秧子都拉了出去。
紅薯秧子不能吃,但可以用來喂牛羊。
吳富貴沒有養牲口,要秧子沒用,就拉到地頭,堆在那裏。
等回村後,跟養羊的鄉親說一聲,人家就推著小車,把秧子拉回家。
等到冬季,青草缺少的時節,給羊吃。
而後,吳富貴拿起四齒耙子,高高地舉起,往地麵砸去。
四齒耙子鋒利的尖端,深深地刺入地下。
用力往上一拉,就把泥土翻了個底兒朝天。
長在泥土裏的紅薯,就露出來。
紅薯長在地下,無法判斷它們長在哪個位置,收貨的時候,如果用鐵鍬,可能把地下的紅薯攔腰切斷,那就把紅薯毀掉了。
而四齒釘耙,有巨大的縫隙,不容易毀壞紅薯。
所以,鄉親們收獲紅薯時,都用四齒耙子。
紅薯結的挺多的,一顆秧子上,有三四塊紅薯。
半個小時候,他們收獲了上百個紅薯。
吳富貴停止挖紅薯。
有這麽多紅薯,夠吃十天八個月了,剩下的紅薯,繼續在土地裏長著。
其實,鄉親們收割紅薯時,喜歡把紅薯全部挖出來,帶回家,放到地窖裏儲存。
但吳富貴覺得,那樣費時費力,不如讓紅薯在田地裏長著。
什麽時候吃,就什麽時候從土地裏挖出一些。
吳富貴選了一個表麵橙黃色的紅薯,用水果刀削掉皮,遞給郭小雪,請她品嚐。
郭小雪嫌髒,不肯吃。
胡蝶倒是挺捧場,結果紅薯,咬了一口,塗著鮮豔口紅的紅唇,嚼了幾下,“哇,紅薯好好吃,又脆又甜,還有一股奶香味。”
“必須的。”吳富貴自豪地說道,“我們村的紅薯,在整個市都很有名,是咱們市最好吃的紅薯。”
“吹牛。”秦可飛冷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