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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 挖紅薯

  麵對秦可飛的懷疑,吳富貴倒是沒有說太多,隻問她一句話,敢不敢給他三天時間,讓他用實踐證明,他究竟是癡人說夢,還是真能做到。


  秦可飛恨不得立刻帶著秦遠征離開,但是,從她爺爺秦遠征當前的表現來看,是不可能帶走他的。


  老爺子雖然腦子糊塗了,可是,他有主見。


  自己不想做的事,哪怕別人用九頭牛拉著,他也不做。


  秦可飛同意在吳家村住三天。


  她心裏想的是,利用這三天的時間,與她爺爺朝夕相處,一直勸說他,直到他聽話,配合離開。


  吳富貴還裝模作樣,給秦遠征治療。


  他治療的主要方式是,按摩他的頭部。


  當然,這隻是做做樣子,忽悠秦可飛。


  主要是讓他喝仙戒泉水。


  為了不露餡,吳富貴沒有單獨給秦遠征準備仙戒泉水,而是往家裏的水缸,注滿仙戒泉水。


  無論他還是其他人,都喝缸裏的水。


  這樣就不會露餡了,不會被秦可飛發現異常。


  當然,仙戒泉水的威力挺大的。


  吳富貴第一次喝了幾口泉水,身體就發生巨大的變化,被洗精伐髓。


  如果別人喝了仙戒泉水,也被洗精伐髓。


  那麽,他仙戒的秘密就可能暴露。


  為了避免這種事的發生,吳富貴往水缸裏注入的仙戒泉水,分量比較少,又加入水井的自來水,與仙戒泉水融合,降低它的濃度。


  經過測驗,降低濃度的仙戒泉水,起不到洗精伐髓的作用。


  人喝了後,沒有很明顯的感覺。


  吳富貴這才放心。


  “村裏的夜好安靜啊,我好不適應。”秦可飛坐在躺椅上,俯視夜晚的吳家村。


  郭小雪與胡蝶,在她的一左一右,她們也在躺椅上坐著。


  她們把秦可飛當做尊貴的客人,對她相當的熱情。


  吃過晚飯,就邀請秦可飛,來小樓頂上,納涼休息。


  郭小雪說道,“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我第一次來吳家村時,發現這裏與大城市裏的車水馬龍,霓虹閃爍完全不同,確實很難接受。”


  “但是,如果轉換心態,把腦子裏那些功利性的想法全都拋出,靜靜地感受鄉村的夜晚,那麽,你就會發現,鄉村夜晚雖然安靜,但是,卻讓人心裏覺得很舒服,有一種寧靜的歸屬感。”


  胡蝶也用她自己的經曆來說明,在鄉村生活,要有一顆恬淡的心態。


  隻有你的心態是平靜的,才能感受到鄉村生活的美好。


  比如她,作為中年婦女,厭倦了市裏快節奏的生活,在吳家村住第一夜的時候,就喜歡上鄉村寧靜的生活。


  在村裏住了一段時間,她更喜歡鄉村的生活,於是,她住在這兒,不走了。


  秦可飛按她們說的,調整自己的心態。


  可是,每個人的性格是不同的。


  無論她怎麽調整自己,都覺得鄉村的生活太單調,她接受不了。


  這事強求不得。


  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性格,都按照自己的思維做事。


  秦可飛掰著指頭數日子,希望三天的時間趕緊過去,以便她帶著她爺爺離開。


  吳富貴給秦遠征按摩了幾次腦袋,又讓他喝了幾杯仙戒泉水,秦遠征的意識稍微清醒了一些,對他更加依賴,像個跟屁蟲一樣,無論吳富貴走到哪兒,他都跟到哪兒。


  秦可飛帶著兩個下屬,跟在後麵。


  白天的時候,吳富貴挺忙的。


  既要忙他菜地的事,也要忙玉米合作社的事。


  傍晚的時候,吳富貴扛著四齒耙子,拿著鐮刀,去雙-乳山下的田地裏挖紅薯。


  他喜歡吃烤紅薯,所以,當初種菜的時候,順道在雙-乳山下種了兩畝地的紅薯。


  吳富貴來挖紅薯,順便做做直播。


  郭小雪,胡蝶都跟來幫忙。


  秦遠征也來了,秦可飛當然也跟來。


  從秦可飛的內心來說,她不喜歡下地。


  但是,她爺爺跟著吳富貴來了,她沒得選,必須跟來。


  吳富貴在紅薯地頭擺上三腳架,把手機支上,打開他的直播間,進行現場直播。


  秦可飛低聲嘟囔了一句,“作秀。”


  明明是個小農民,你不好好種田,卻搞起了直播。


  這是不務正業。


  秦可飛不喜歡這樣的人。


  吳富貴拿著鐮刀,把地表的紅薯秧子割斷。


  紅薯跟土豆類似,它們的根莖長在地底下。


  收貨的時候,需要先把地表的秧子割掉,而後把土地裏的根莖挖出來。


  吳富貴在前麵割秧子。


  胡蝶與郭小雪跟在他的身後,把紅薯秧子都拉了出去。


  紅薯秧子不能吃,但可以用來喂牛羊。


  吳富貴沒有養牲口,要秧子沒用,就拉到地頭,堆在那裏。


  等回村後,跟養羊的鄉親說一聲,人家就推著小車,把秧子拉回家。


  等到冬季,青草缺少的時節,給羊吃。


  而後,吳富貴拿起四齒耙子,高高地舉起,往地麵砸去。


  四齒耙子鋒利的尖端,深深地刺入地下。


  用力往上一拉,就把泥土翻了個底兒朝天。


  長在泥土裏的紅薯,就露出來。


  紅薯長在地下,無法判斷它們長在哪個位置,收貨的時候,如果用鐵鍬,可能把地下的紅薯攔腰切斷,那就把紅薯毀掉了。


  而四齒釘耙,有巨大的縫隙,不容易毀壞紅薯。


  所以,鄉親們收獲紅薯時,都用四齒耙子。


  紅薯結的挺多的,一顆秧子上,有三四塊紅薯。


  半個小時候,他們收獲了上百個紅薯。


  吳富貴停止挖紅薯。


  有這麽多紅薯,夠吃十天八個月了,剩下的紅薯,繼續在土地裏長著。


  其實,鄉親們收割紅薯時,喜歡把紅薯全部挖出來,帶回家,放到地窖裏儲存。


  但吳富貴覺得,那樣費時費力,不如讓紅薯在田地裏長著。


  什麽時候吃,就什麽時候從土地裏挖出一些。


  吳富貴選了一個表麵橙黃色的紅薯,用水果刀削掉皮,遞給郭小雪,請她品嚐。


  郭小雪嫌髒,不肯吃。


  胡蝶倒是挺捧場,結果紅薯,咬了一口,塗著鮮豔口紅的紅唇,嚼了幾下,“哇,紅薯好好吃,又脆又甜,還有一股奶香味。”


  “必須的。”吳富貴自豪地說道,“我們村的紅薯,在整個市都很有名,是咱們市最好吃的紅薯。”


  “吹牛。”秦可飛冷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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