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下水道
“什麽?”
“我發現了一個針眼,針眼的位置你猜在哪裏?”
“脖子上?”
“不是。”
“手臂?”
“不是。”
“那該不會是……”
我條件反射的想到了小時候打針的時候,經常會那啥的位置。
唐甜甜,怎麽可能沒有聽出來火話裏的意思,俏臉一紅,粉拳輕輕的捶了一下我的胸口。
“討厭!是頭頂啦!”
頭頂?
“你看。”
唐甜甜一邊說著一邊撥開自己的頭發讓我看。
要是不仔細看的話,我還真看不出來有個針眼。
“我今天早上起來洗頭發的時候發現,厲害吧?”
是挺厲害的,往腦袋上紮針,我頭一回聽說。
不過,那麽現在問題又來了。
如果要往她腦袋上麵紮針的話,那不管怎麽回事,肯定會有一個紮針的動作,可是葉子昨天晚上並沒有跟我們說,看來這小屁孩兒有事兒啊。
希望王虎這一趟能找到那小孩兒。
就在我思索的時候,眼角突然之間注意到窗外閃過一個人影。
我扭頭一看。
是陳坤!
他怎麽會出現在這裏?
我放下兩百塊錢就立即追了出去。
陳坤還穿著昨天那一套衣服,走在路上是人模狗樣的,中途還甚至有小女生要他聯係方式,我那叫一個氣啊!
我特想衝過去對那個小女生說一句。
“她是不是瞎啊。”
唉?
我腦子裏麵的話怎麽會這麽響亮,而且還是個女人的聲音?
一直到現在我才注意到,原來陳香也跟過來了,此時就站在我身後,和我一起悄悄偷看陳坤。
也不知道為什麽,聽了陳香的話,我這心裏美滋滋的。
“是吧?那個陳坤光看長相就覺得不是個好人,她還倒貼著過去要聯係方式,這不是瞎是什麽?”
陳香有些詫異的看了我一眼。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說陳坤是不是瞎,不信你仔細看。”
我一愣,扭頭去看陳坤。
陳坤好像確實跟我昨天看到的他不一樣,他,走路小心翼翼的,每一步都走得特別慢,我不知道是故意的還是巧合,他正走在盲道上。
“你看,他走路的時候,基本上都是別人讓他,甚至有些時候還會出現一些小刮蹭,要麽是路邊的共享單車,要麽是欄杆。”
經陳香這一提醒,我恍然大悟。
對啊!
可是,為什麽啊?
昨天這哥們兒不還好好的嗎?特別是走路的時候那叫一個健步如飛。
難道是忘記戴眼鏡了?
可是他也不至於近視到這個程度吧。
總之想要弄清楚這件事情到底是怎麽回事,還是得繼續跟下去才行。
因為感覺這家夥視力好像有點問題,所以我和陳香兩個人,也不擔心會被他發現,於是就大大方方的走在他身後。
和我們想的一模一樣,陳坤確實沒有發現我們,不過因為他的走路速度實在太慢了,在一段短短的二十分鍾的路程裏,我們兩個人各自蹲下,係了十多次鞋帶。
我覺得,這應該是我最後一次跟蹤別人了。
我們跟著陳坤到了學校後院。
以前陳香帶著我來過,說是後院其實也不過就是一塊被圍牆圍起來的空地,在這空地上麵長滿了雜草。
不過雜草叢中卻有一棟房子。
房子周圍被人擺滿了各種各樣的花草,房頂上還種了不少多肉,看上去就像是童話世界裏麵才有的房子。
此時此刻,陳坤正慢慢摸索著朝著那小屋走去,站在門口摸鑰匙。
平時前院和後院中間有一道柵欄門,是被鎖上的,但是,今天不知道是陳坤忘記鎖門了還是怎麽的,大開著。
我和陳香,躡手躡腳的走了進去。
等陳坤進房間之後,我這才敢悄悄接近屋子。
突然之間感到一絲慶幸這家夥沒養狗,不然這地兒可沒有樹讓我爬。
屋子裏麵傳來一陣響聲之後,突然之間就變得安靜了下來。
我透過窗戶往裏麵瞧了一眼。
這是一個非常擁擠的小房子。
擁擠到裏麵隻有一套桌椅,一張床和一個電視。
不過。
桌椅上擺滿了各種各樣的生活用品,床上堆滿了,也不知道是幹淨的還是髒的的衣服,電視機上以及牆上擺滿了高達和手辦,讓整個房間看起來非常的亂。
我毫不懷疑,隻要扔一個煙頭進去,要不了幾分鍾,整個房子就會燃燒起來。
不過相比於這個讓我感到更加驚訝的是。
陳坤去哪兒了?
顯而易見,這個小房間就隻有這麽大點兒,他能到哪裏去呢?難道這還有個後門不成?
就在我胡思亂想的時候,陳香突然之間伸手指了指角落裏。
我調整了一下角度,順著她手指的方向看去,那是一塊被掀起了的地磚。
我一瞬間就明白了過來。
怪不得。
我們兩個人又在外麵等了一會兒,沒見陳坤出來,我幹脆大著膽子悄悄把門給推開,然後順著通道下去。
我剛往下麵走了幾步,就聽見身後傳來一陣腳步聲,扭頭一看,是陳香。
“下麵太危險了,你就在外麵等著吧。”
誰知道這丫頭的倔脾氣竟然上來了。
“不行!剛剛你自己都說了,這下麵有危險,為什麽不讓我下去幫忙?”
“哎呀,你一個女孩子家家的,再說了,萬一一會兒有人從外麵進來,咱倆不就被人甕中捉鱉了?”
“哪有那麽多萬一?更何況,我雖然是個女生,但你也不要小瞧我,總有我幫得上忙的地方。”
她這話說的我竟然一時半會兒,不知道該怎麽反駁,我仔細一想,反正那個陳坤現在眼睛有毛病,就算我跟他打起來了,我也是占優勢的那個,所以最後也隻好妥協,讓她跟在我後麵慢慢走。
讓我意料之外的是,這是一個非常長的樓梯。
梯子並不是像我們之前遇到的地下室一樣,平緩的向某個地方延伸,倒像是個下水道一樣,我們扶著梯子一步步往下走。
走了大概有十來分鍾就到底了,同時我的眼睛也在這過程當中適應了黑暗。
而且我發現了一個問題。
原來這個地方就是個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