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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1章 我的皮包雜貨

  「哥,彆氣了,氣壞身體不值當。喏,你抱一會兒大千金吧,鎮定心神很有效的。」


  二千金走過來安慰我,順手將她視若珍寶的『公主手辦』塞給我。


  這是個金髮娃娃手辦,看起來有些破舊,一雙眼珠子直愣愣的,我有時候盯著它看,總感覺手辦的眼睛發著銀光。


  但從未將此事放在心頭上。


  手辦是二千金小時候在街角撿到的,她根據自己的名字,給手辦起名大千金,須臾不可離身,是她特別看重的東西,都不讓其他人的碰。


  我和她認識這麼久了,這還是第一次接觸大千金手辦呢。


  可見二千金和我的關係越來越像是親兄妹了,否則,怎麼可能讓我抱著手辦大千金呢?


  我有些感動的坐下,將手辦放置膝頭。


  說也奇怪,這一刻,我似乎覺著有那麼一股說不清道不明的氣流籠蓋了身體,讓人疲憊盡消、情緒穩定,方才的怒意更是不翼而飛。


  「可能是心理作用吧?」我暗中笑了笑。


  恍惚中,似乎又看到大千金的眼珠子釋放銀色光芒了。


  搖搖頭,再去細看,又是最普通的手辦眼珠子了。


  「我到底是怎麼了?怎麼總看到奇怪的畫面?」


  心中再度冒出疑惑,但不安的感覺真就降低了不少。


  翻出手機查看未讀訊息,這才注意到,工資已經打到卡上,果然是少了一半。


  我看著可憐的數額,卻生不起怒意來。


  順手將三個月租金轉到房東大娘賬號中。


  簡訊進來了,房東大娘發了個問號臉,顯然,我能付清房費,她有些意外。


  我編輯一條感謝她照顧的簡訊,發了過去。


  房東高興了,發來了笑臉。


  我默默的將手機放回了褲兜。


  「此刻起,老子又是個失業的小青年了,好高興啊,當浮一大白!」


  「至於討要被扣的一半工資?」


  我心知希望渺茫,車行老闆在本地可不止這一家店鋪,連鎖的車行有十幾家呢,也算是個人物了。


  這樣的人打定主意賴賬,我暫時是奈何不得他的,上門討要,指不定被保安給踢出來。


  「這筆賬先記著,未來,長著呢。」


  我心底暗暗發狠。


  當務之急是找工作,畢竟,生活還得繼續不是?

  「不過……?」我看了看二千金,忽然覺著,這麼個歲數的小姑娘,不該憋在家裡,應該出去遊玩,多認識些人,對她的心性也有好處。


  計算了一下卡里剩餘的錢,我一狠心,決定奢侈一把。


  將手辦還給二千金,我示意她去學習,自己跑到一邊翻看手機。


  網路嘛,我這裡也有,房東大娘拉了條分線過來,這個不加錢,其實,大娘心腸真的挺好的,雖然,嘴巴有些毒。


  用路由連上網路,我開始查找旅遊訊息,得適合二千金遊玩的地兒。


  看了很多訊息,被我一一否決,原因很簡單,太燒錢了。


  比如,我倆報一個旅行團,那就得好幾千大洋,而我們手中真的沒有那麼多閑錢,所以,適合我倆的旅遊方式是自行遊玩。


  「省錢有趣為宗旨,去哪裡最好呢?」


  我忽然一拍膝蓋:「有了,想什麼旅遊啊?回老家不是最好的選擇嗎?」


  我的老家在東北旗鴦縣,那地方青山綠水、民風淳樸,街坊鄰居可熱情了,最適合二千金去了。


  情緒是會傳染的,到那裡去,二千金一定能開朗許多。


  正好回去看看爹娘,帶著二千金一道,吃住都在家裡,豈不是省錢?


  再說,最近的日子確實緊吧,回去找爹娘支援一下,解個燃眉之急,也算是正常的吧?我不啃老,但偶爾做一回小孩,也沒啥問題吧?


  想到這裡,我按耐不住了,起身,看向二千金說:「明兒,咱們回旗鴦縣怎麼樣?帶你去見爹娘。我的爹娘,就是你的爹娘。」


  二千金倏然抬頭,眼睛亮晶晶的。


  因為,她聽我提過好多次旗鴦縣了,對她這麼個從來沒有離開過本市的孩子而言,東北旗鴦縣那就是心嚮往之的地方。


  「真的嗎?」


  她很是雀躍。


  看到二千金臉上出現明朗的笑意,我更是堅定了想法。


  「真的,我這就網上訂票,明兒咱們坐普快列車回老家。」


  我認真的點著頭。


  當然,為了省點兒錢,不會預定高鐵或是飛機。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節省度日是根本,我不覺著丟人。


  至於錦衣回鄉的理想?嘖,嘖,暫時不要考慮了,未來的,一定會成為現實。


  即便我在外混了好幾年也沒什麼成就,父母也不會嫌棄我不是?


  在車行大老闆眼中,我是個無足輕重、可以隨意欺負的小人物,但在爹娘的眼中,我始終是個寶,而我認的義妹,爹娘也會當成寶貝看待的,我無比確定這點。


  「太好了!」


  二千金笑出聲來。


  事兒就這麼定下了,為了給父母一個驚喜,我不打算提前告知,突然出現在家門口,好幾年沒見到我的爹娘一定更加開心。


  網上定好了票,我從木板床下面掏出個皮包來。


  記憶中,我就是背著這皮包從老家出來的,是它陪伴了我這麼些年,很有感情的說。


  用抹布擦掉皮包上的灰塵,我下意識的打開皮包,裡面林林總總的『小玩意』出現在眼前。


  一顆潔白的骷髏頭掛件,只有拳頭大小,看起來是硬塑料做的,是我在街頭地攤買的小玩意。


  還有一塊小木板,上面用紅筆寫著兩個繁體字,『鬼牢』。


  此物是多年前在車行門口撿到的。


  我記著當時里看到一輛重卡從木板上沖了過去,它卻一點裂縫都沒有,好奇之下,就撿回來了,隨手塞到皮包中。


  這都好幾年了,要不是今天翻找,都將它給忘了。至於木板上那不解其意的兩個古字?我直接忽略了。


  還有一把塑料小黑劍,只有十幾厘米長短。


  塑料劍旁邊有一條細細的金屬鏈子,前端是個精巧的小鉤子。難道,是個項鏈?

  「忘了什麼時候買的這些玩意兒?我這記憶力不怎麼強啊。」


  伸手拍拍腦袋,我感覺有些煩躁:「年紀輕輕的,怎麼像是個老頭兒一般的健忘呢?」


  我對自己很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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