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醜嗎
“婉兒,你還好嗎?”陸淩塵回到她的病房,一手給她削水果,一邊問。
唐婉看著他細心的樣子,嘴上洋溢著幸福的笑容。
“淩塵哥哥,我們,明天就舉行婚禮好不好?我已經迫不及待了。”唐婉笑著道,這是她這幾天過來,笑得最開心的一次。
“不行,你的身體還沒有痊愈。”陸淩塵皺著眉頭,抹著她的額頭。
唐婉拿開他的手,從床上坐起來,一雙手緊緊的握住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你感受感受我的心跳,它無時無刻的為你而跳動。”
陸淩塵慌張的收回自己的手,皺著他的眉頭:“我……婉兒……”
興許,他自己知道,自己對她的感情一直很純潔的,沒有一絲男女之間的感情,她這般的情話,這般的親密,讓自己無端的抗拒。
“淩塵哥哥,你是不是愛上程依瑾了?”她慌張的看著他,連觸碰他的身體,都讓他如此的抗拒,自己就這麽讓人討厭嗎?
陸淩塵不點頭,也不搖頭,淡淡道,“婉兒,放心好了,我會娶你的。”
“你一件事說過很多次了,可是依然沒有娶我,這次絕對不能放過你,我們明天就結婚好嗎?我可以站起的。”
“好。”他心疼的擦幹她的眼淚,重重的點頭。
“淩塵哥哥,我知道你是可憐我對嗎?”她嗤笑,自己何時變得如此的卑微,在喜歡的人麵前,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裏麵,但是心裏卻能開出花來。
他不說話,把水果遞給她,讓她吃。
“哥哥,難道我不漂亮嗎?”她撫摸著自己的臉,她從小就被誇好看,說她長得好像一個瓷娃娃一樣,所有的男孩都喜歡她,但是隻有他,陸淩塵,他永遠把自己當成一個不諳世事的小女孩一樣。
他卻不知道,那個小姑娘已經長大了,心裏還裝著一個誰都不知道的秘密。
“好看。”陸淩塵回應,確實是發自肺腑的。
“我有多好看。”
“特別好看。”
唐婉捂嘴輕笑,似乎在掂量這句話幾分真幾分假,自己到底為什麽要問這個,自己再漂亮,他也不愛自己,她甚至覺得,程依瑾比自己漂亮的一些。
但是她還是要問:“淩塵哥哥,你覺得我和程依瑾哪個更好看?”
她的大眼睛忽閃忽閃的,自然知道,他會說自己好看,因為他會騙騙自己。
有時候,謊言挺多了,就分不清,事實到底是怎樣的。
“你沒有必要和她比。”陸淩塵皺著眉毛,對於這個問題很抗拒。
“是婉兒不配嗎?”她蒙上淚花,嘲諷自己。
“不是。”他淡淡道。
“那是什麽?還是淩塵哥哥怕說真話會傷了婉兒的心?哥哥可真是替婉兒找想,婉兒懂事,以後都不問這個問題了好嗎?”唐婉一臉懂事的樣子,小小的肩膀顫抖著,實在是讓人於心不忍。
“婉兒別鬧……”陸淩塵有些嗔怒。
“好了,婉兒不鬧,答應了,淩塵哥哥,我們明天就結婚好不好?我怕你……”又要放自己的鴿子,又是哄自己的。
自己的心裏跟個明鏡似的,他心裏在乎的是程依瑾。
卻……又不自知。
“好,我答應你。”陸淩塵終於點頭把她擁入自己的懷裏,輕輕的拍打著她單薄的肩膀。
“婉兒,我答應你,我們明天就舉行婚禮。”他笑著道,狹長的眼角有一種說不清的情愫。
“我要穿全世界最好看的禮服。”唐婉埋在他的懷裏。
強扭的瓜不甜,那她非要試一試。
“好。”陸淩塵輕聲答應。
唐婉放開她,笑著撫摸著他俊美是容顏,這張臉,就好像是全天下最好看的一張容顏,這張臉,還有這一具身體,終於要屬於自己了。
“淩塵哥哥,我有一個請求可不可以?”她甜甜一笑。
“什麽請問?”他問。
“可以親我一下嗎?”唐婉指著自己的櫻桃小嘴,這裏隻屬於他的地盤。
自己的身體,隻有他一個人能觸碰,她是屬於他的,身體極靈魂。
接吻不過是情侶之間最正常不過是事而已,她卻要請求他,自己真的是卑微至極。
陸淩塵楞了片刻,伸出自己的手捧住她嬌俏的臉頰。
她閉上眼睛。
陸淩塵的嘴唇慢慢的貼近她的臉頰,剛要親到她的嘴唇,他的薄唇於她擦肩而過,最終落在她幹淨的臉頰上麵。
冰涼的唇落到自己的唇上,自己感受不到任何溫度,和情感,等她睜開唇,他的嘴唇已經離開了自己的臉頰,平靜的看著她。
他為什麽親的不是自己的臉頰?
唐婉笑著道:“哥哥不能親我的嘴唇嗎?婉兒想做情侶之間應該做的事情。”
她渴望的看著他,又不是讓他對自己幹嘛?連親一下自己,都那麽困難嗎?
陸淩塵按住她的肩膀,“婉兒別鬧,等你病好了再說。”
這個時候,一個年輕的護士推門請來,推著藥走了過來,又倒一杯水,笑著走到床前,把藥遞給她:“唐小姐,該吃藥了。”
“好。”唐婉一把接過藥,一把往自己的嘴巴裏麵,然後又大口喝水,咕嚕咕嚕,藥很快就吃完了。
“我今晚就回家。”她笑著看著他。
此刻,護士已經離開,整個病房也隻有他和她。
“你的身體真的可以嗎?”陸淩塵緩緩開口,看著她脖子上麵的傷口,很是心疼。
隨著他的視線落到自己的脖子上,她用手摸了摸:“醜嗎?”
陸淩塵搖頭:“不醜。”他心疼還還不急,哪裏還會嫌醜。
“我走了,婉兒。”陸淩塵道,準備離開。
她不舍的拉住他的手請求:“可以再陪我一會嗎?”
他摸摸她的頭:“婉兒乖,我去去就會,待會兒我再回來陪你。”
“真的?”
“嗯。”他點頭。
看著他離去,唐婉緊緊的捏著被子,被子被皺成一坨,她恨不得程依瑾去死!都是她把他的心給偷去了,否則,他還是會愛自己的,一定會心甘情願和自己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