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手足親情濃濃的好大哥(3)
第十一章 手足親情濃濃的好大哥(3) 解放合家過日子 一直到了1949年,因為已經解放了,在旁人的規勸之下,父親也改變了過去一貫以來,對南哥母子倆的各種偏見態度。 同時,還胸懷大量地拋棄前歉,虛懷若穀地同意重新再讓南哥母子倆,從荔枝樹根底下,搬回到原來廳夏旁邊的房間裏居住。並合為一個大家庭,大家一塊好好地過日子了。 從此以後,在我們的家裏,有了他們母子倆這樣的強勞動力,便就再也不必要再去雇請其它長工進行幫忙耕種了。 就這樣,南哥便完全頂替了原來由長工六叔,所做的那份犁犁耙耙這些是男人們才幹的重活。 我也可以利用寒暑假和農忙時候,專門負責放牛和撥草,以及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田間農活。 母親和四伯媄這兩個婦道人家,也就自然而然地成為了家裏的主要勞動力了她們常常同出同進地和睦相處,相互諒解,親同姐妹一般。 另外,外婆一人,便就理所當然地專門在家裏,全麵負責擔負起一日三餐的做飯、養豬、喂狗等鎖碎的家務事情了…… 在這裏,我得必須要重點說說的便是,當年究竟為什麽父親要與四伯媄離婚的呢? 當然,這其中的真正原因,各人看法和說法都不一樣。總是各說各的,真可謂是眾說紛紜。 有的人便這樣說,父親是因為由於是父母包辦的婚姻,與四伯媄沒有感情,加上又有一種“貪新棄舊”的思想作怪; 有的人又這樣說,是父親由於長期都是在外麵讀書和工作,很少有機會回家。於是,夫妻之間感情就出了問題。因而年紀輕輕的四伯媄,便與家中的長工關係“異常”就也是可以理解的等等。 當然,以上的這些傳言,全然都是旁人的一種猜測和斷定。有的便是道聽途說,有的也實在無從去考證是與否…… 盡管如何,反正父親和四伯媄正式離婚是有手續的。 曾有當年族上的海秋、組和等人簽章為證。因而,這在當年來說,也便算是正式辦了離婚手續的了。 要知道,過去的這些陳年往事,在今天看來,卻都是司空見慣,的確不足為怪。 但是,自從離婚以後,四伯媄並未重新再嫁,仍然一樣留在王家,含辛茹苦地撫養大其貞大姐和南哥兩人。且還千方百計送他們讀完了高中,成為清川王家一代有出息的人才。 並且,在其後的子孫晚輩當中,個個都是具有大專學曆以上水平,人人都有出息。 因而,在四伯媄的一生當中,她的功勞的確不小呀。實在是讓我們這些兒孫晚輩們,打從心眼裏,對她老人家深深懷念與無限崇敬…… 正是: 解放合家過日子,犁耙田活南哥顧; 伯媄離婚不願嫁,撫育兒孫有出路。 欲知後事如何,請君往下細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