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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土地法

  走出知州衙門大堂的陳遜,立即就將這事拋在了腦後,他確信,三人最終都會從了。


  偌他們都是有傲骨、有大義、有大忠之人,根本不可能被完好無損的俘虜。


  反而朱光今天交代的情報很重要。


  這說明開封情報站算是非常失職了,回去之後要立即撤了開封站長的職。


  屍位素餐,危害甚大。


  好在不是所有情報站都這麽無用,返回側院臨時駐地的陳遜,剛一進門,就接到了來自高麗的情報。


  高麗國王楷打算向金國稱臣了。


  這條情報非常的重要,比宋國向金國稱侄還要重要。


  這關係到陳家莊與高麗和倭國的貿易安全。


  高麗原來是宋國的藩屬國,可以說和金國是敵對關係。若是高麗向金國稱臣,敵我關係立即就調轉了。


  到時候高麗和宋國成了敵國,一般像這種變節的盟友,打起原本的盟友來會比主敵還要凶狠。


  這和抗戰時期二鬼子非常狠毒是一個道理。


  陳家莊以前都是以宋商的名義與高麗商人、官府往來。


  若是沒有這條“預警”性質的情報,等高麗正式向金國稱臣,陳家莊的商船再以宋商的名義去貿易,估計直接連人帶船都會被扣了。


  今天是五月十六日,不知道高麗具體向金國稱臣的時間是幾月幾日,為了不被弄的措手不及,陳遜立即開始針對這條情報製定措施。


  一隻又一隻信鴿被放了出去,契約等級5級的雪鴿已經經過兩次強化,除了速度極快之外,戰鬥力更是已經達到了猛禽的級別,不再有半路上被大鳥吃了的危險,信息傳遞準確率接近百分之百。


  隨著命令傳遞出去,要不了幾天,陳氏旗將正式在海外實行,今後陳家莊與海外商家貿易的名義將不再是大宋廣州陳家莊,而是陳氏。


  沒有“抬頭”的陳氏。


  五月十八日,休整一日的陳家軍兵分兩路,一路朝東北方向的增城而去,由陸匯負責。二路朝西南方向的新會和信安,陳遜親自負責。


  東莞和廣州的接連勝利,讓陳遜深切體會到了廣州官府的虛弱,極致虛弱。


  所以在戰術製定上,陳遜也稍稍大膽了一些。


  結果都很順利,五月十九日,陸匯攻下增城,陳遜攻下新會。五月二十日,陳遜繼續攻下信安。


  兩日破三城,至此,圍繞廣州灣的六縣之地盡歸陳遜。


  這也意味著宋廷對陳家莊的第二次圍剿戰正式結束。


  接下來,陳遜將要迎接他自重生穿越以來最大的挑戰,那就是下轄六縣三十萬人口的治理。


  治理不好,這三十萬將會成為陳家莊最大的負擔,讓陳家莊再也騰不出一絲人力來麵對後續的敵人。


  治理的好,這三十萬人將成為陳家莊最大的助力,可以讓陳家莊的實力成指數級的攀升。


  陳遜將步軍、馬軍主力聚集在廣州之後,發出的第一條政令就是征兵令。


  凡是應征成功的士兵,立即發十兩銀做為安家費,以後每月軍俸一兩銀加一石米,當兵滿一年之後,分配軍田十畝,軍田在士兵服役期間免稅,受傷戰死都有相應的撫恤。


  六月一日,征兵令發出。


  六月五日,陳遜再次收到了高麗的飛鴿傳信,六月三日,高麗國王楷派使臣鄭應文,李侯到會寧,上表稱臣。金太宗在回詔中,對高麗王主動稱藩,以小事大,表示嘉許,並稱不久即會遣使前去高麗宣諭。


  高麗的“事大”國策再一次發揮了他“無恥”的有效作用。


  六月十日,第一次大規模征兵結束。


  出乎陳遜的預料,陳家軍就算是已經優中選優,仍然超編招募了三千新兵。


  原本陳遜以為兩千新兵的目標都很難達成,沒曾想,宋朝這片土地上,果然適合反賊的生存。


  百姓們完全不管陳家軍最後能走到哪一步,隻憑選上之後立即發放十兩安家費的“優渥”條件,征兵現場就被壯丁擠破了頭。


  七月初三,金廷以同僉樞密院事高伯淑,鴻臚卿烏至忠為宣諭高麗使,到達高麗宣諭。


  金帝將保州路及邊地人口在其界者盡數賜給了高麗。


  “事大”的國策讓高麗再一次嚐到了甜頭,基本奠定了高麗往後一千年對這項國策的堅定不移。


  七月初十,初步訓練一個月的新兵,在他們的老兵十將(十人小隊隊長)帶領下,開始進駐六縣各鄉鎮和縣城。


  隨著縣城和鄉鎮的駐兵到位,陳遜的第二條政令正式發出。


  七月十五日,陳家軍軍政府正式成立。


  從政令發出之日起,陳家莊正式軍政分離。


  軍政府設在廣州,每縣設縣政府,鄉鎮設鄉鎮政府。


  陳遜讓人在每個鄉鎮上都購買了一處院子作為鄉鎮政府駐地。


  這一番忙亂,又是一個月過去。


  朱光等三人不時的傳回消息,雖然沒有招安的具體條例下來,但是由於陳家軍在廣州六縣止步不前,變相的支持了朱光三人傳遞回去的信息,也使得官兵第三次圍剿一直沒有到來。


  而且金軍在七夕後的第二天,再一次南下了。


  估計後麵宋廷已經顧不上廣州這塊彈丸之地上的一股小小反賊了。


  一切的外部大好環境讓陳遜能夠按照計劃,順利的發出了第三條政令,這將是正式改變六縣之地歸屬的炸彈政策。


  八月十日,陳家軍軍政府《土地法》正式出台。


  陳遜的土改沒有直接將地主的土地全部收回,然後再均分給六縣百姓,而是采取了較柔和的策略。


  因為陳遜有奇妙動物園,現在已經有了強化馬種做為畜力,後麵肯定還會契約牛做為畜力。加之,軍政府的科技因為有陳遜的理論(路線)指導,也會快速發展。


  生產力必定會爆炸。


  所以不能將土地粗暴的均分給百姓,將有限的人力限製在土地上。


  土地集中在少數人手中是適合後期發展的,這樣會解放出大量的人力進入工業生產領域。


  軍政府的土地法主要改變有三點。


  第一點是規定軍政府管轄範圍內的土地全部歸軍政府所有,原來持有地契的地主百姓,都將自動擁有地契所注耕地的永久耕種權,且僅限耕種權。


  為什麽要確定土地所有權歸將軍府?


  看看後世那些土地私有的國家,在基礎建設征地時候的難度就知道了。


  再對比後世中國的基礎建設,為什麽能夠站在世界之巔,除了本身基建狂魔的屬性以外,征地的難度和成本極低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法理上,所有土地屬於國家,國家為了建設想要收回,隻需要賠償就可以了。


  就算土地上的建築屬於私人,國家也可以通過不允許翻建、改造等限製,使得建築所有人最終不得不從。


  所以陳遜在土地法中特別規定了這條,為今後的所有土地流轉政策奠定了一個簡單難度的基礎。


  陳遜知道,這條規定肯定會是地主反抗最激烈的條款,不過為了今後發展前進的順暢,開局艱難些,劃得來。


  至於地主的反抗,陳家軍已經進駐到了鎮一級,真有不長眼的,剛好也給了陳遜動手的借口。


  最後的結果,肯定是陳遜不僅得了錢財,還有無主之地分給軍人做為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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