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望舒
長洲是一個有著豐富金礦,至少比元洲豐富。
元洲的金鑄錢更多的用於王侯貴族之間的貢金,民間基本不流通這玩意,銅布與骨貝、天然貝錢就夠用了,甚至連銅布都不多見,群雄逐鹿,諸侯亂戰,打仗對銅這種可以鑄造兵器的金屬消耗很大,使得民間的銅非常稀少。
長洲的黃金鑄幣不僅是錢幣,還是民間流通的錢幣。
望舒花了不少時間才弄清楚長洲是怎樣一座寶藏。
這片大陸的山脈比元洲豐富多了,景王那裏有一張粗糙的長洲輿圖,密密麻麻的全是山,除了長水中下遊,想看到一塊平地,不細細的找根本找不到。
這種簡直坑人的地形逼得長族學會了依山築城,若非小冰期的緣故,十國的都城也不會全都往長水中下遊的平原遷徙。
地形雖坑,卻也應了一句古話:福禍相依。
這片大陸的礦藏相當豐富,露天礦到處是,富金礦隻是其中之一。
望舒心說,若有一日元洲各族能跑到長洲,長族.……估計也亡不了。
文明的進化之路遍地屍骸,能活到最後的就不可能無害。
遙遠未來的大陸戰爭,或者說,世界大戰。
當各個種族開始探索別的大陸,並且能夠對別的大陸發起戰爭,望舒相信,打不起來還好,一旦打起來,妥妥的大荒已知的未知的,隻要是生活在這顆星球上的種族,一個都別想跑。
那樣的時代,離自己太遠。
望舒也就閑得沒事時會與元扯兩句,比如會不會打出個全部完蛋的結局來。
元的回答是不會。
生存是生物的最高本能。
遙遠未來世界大戰真的打起來,那麽打完之後絕對是世界和平。
理由?
一次性死得人多到讓所有人都嚴重心理陰影後,在所有人的抗拒下,還想打起來的野心家必然會被大勢給摁死。
這邏輯真實得讓望舒無法反駁。
卻也隻是如此閑扯,比起不知道多少年後的大陸戰爭,她更關心自己的生活。
十國的王都給了她不少錢當零花,很大方,給的都不是銅幣,而是金幣。
以前的時候望舒吃住都跟著勘測隊伍,根本沒有花錢的地方,金幣全都放著發黴,然而請假脫離勘測隊伍後,這筆錢再次讓望舒意識到一個道理:金子也不耐花。
元對此的評價是:金子耐花的前提是人民富裕,個個都有花錢的底氣,金子才會物以稀為貴。
望舒道:“你知道嗎?我六歲前就沒見過金子。”頓了頓,望舒又補了句。“銀子也沒見過。”
你家很窮?
望舒支著下頜道:“不窮,我個人覺得不窮,你看我這身高就知道我小時候吃得很好。”
一個人若是孩童時期吃不上多少肉,成年後往往身材矮小,更有甚者還沒路邊的樹苗高。
這也是貴族普遍比氓庶長得高的緣故,當然,會認同這是吃肉和吃素的區別的人不同,正常人對此都是認為貴族是貴種,所以生就比賤民優秀,包括身高。
望舒不信。
一是因為進化論,哪怕解釋不了智慧生物,也比貴族那套說法更有邏輯。
二是青婧搞過很多喪心病狂的實驗,其中一項是輸血,將一個人的血注入另一個人的血管裏看看會發生什麽,答案是另一個人要麽死,要麽血氣充盈過頭。青婧在做了大量的實驗後很快找出了其中規律,而沒有什麽比青婧的輸血研究更打擊血統神聖論了,簡直是毀滅性打擊。
三是自身,她長得比很多貴族男子都高。
那你沒見過金銀?
“我應提過,我沒有血統。”想了想,覺得元不一定能理解,望舒補充了下。“曆代巫女中,我的血統大概就比阿奴好那麽點。”
阿奴,這不是名字,而是身份,顧名思義,一個卑賤的奴隸。
在盜趾之前,帝國曆史上最有名的奴隸便是這位沒有名字的奴隸了。
一躍從沒有名字的賤奴成了巫女,震驚了整個天下。
知道巫女的遴選很隨緣,這隨緣到這地步卻是誰都沒想到的。
奴隸巫女的出現簡直是往血統神聖論的臉上狠狠來了一巴掌。
既然血統神聖,貴者恒貴,賤者恒賤,那阿奴是怎麽回事?
一個祖上十八代都是奴隸的賤奴為何能成為帝國唯二的最高統治者之一?難道要翻翻她十八代之前有什麽高貴的祖宗
不過,阿奴比之盜趾,名聲要不顯很多。
奴隸成了巫女,擁有了巨大的權力,竟妄想廢除奴隸製,腦臀分離症簡直無藥可救。
結果?
兩敗俱傷。
奴隸在瘋狂之下屠殺了大量的貴族,埋下了王侯貴族之後千年對巫女的深深猜忌:一個巫女全盛時的強大,超出了人的範疇。
奴隸成為了巫宗曆史上第一個被幽禁至死的巫女,因為她那時還沒有繼承人,以及人族舍不得巫女的力量,不然就不是幽禁而是如若愚一般暴斃了。
不好說哪個更慘。
王侯貴族是死了一大片,很多甚至是全家一塊奔赴黃泉的,但奴隸也被幽禁了百年之久,隕鐵鑄就的鎖鏈披頸,百年囚於地宮方寸之地,沒有任何人與她說話,仿佛被整個世界遺忘,為自己的腦臀分離症付出了足夠的代價。
事實上,若非巫即殿骨頭太硬,很多人是想自己寫史書的,想也知史書之上不會有一個血統卑賤還殘忍暴虐的壞巫女存在,會很倒胃口。
望舒微微失神。
腦臀分離是病,得治。
同樣的治療她也該享受到的。
不過,她掂量了下,覺得還是不湊熱鬧的好。
奴隸的心理素質強得非人,被幽囚地宮深處百年都沒瘋掉,但自己不是奴隸,一定會瘋。
窮途末路,幹脆果斷的跳崖了。
哪怕粉身碎骨也不要被接受這種治療。
就她的年紀,真讓幽囚起來,想熬到自然壽終需要的時間絕不止一百年。
元聽了望舒的回答,也反應了過來。
金子對於貴族而言並不是什麽稀罕物事,甚至對於地主級別的氓庶而言也不稀罕,至少地主之間還是有流通青金的,單用布幣與貝錢,並不能滿足一些大生意,也太打眼。
望舒曾經的身份,顯然是底層,一輩子見不到金子。
至於吃肉,總有一些職業雖然見不到金子,卻能吃到肉。
比如獵人,比如屠夫。
既如此,你後來你怎麽會見到金子?我記得,你拜無光為師時已是十歲之齡。
對於巫子而言,金銀與糞土無異,哪怕是拿來扔著玩都可以隨心所欲的扔到死為止,但對於普通人而言,一輩子沒見過金子很正常。
“這個呀,經桓給我的,那會兒我和阿父快餓死了,為了一口飯,我發明了一個方便取水的井軲轆獻給他,他那會兒剛打下地盤,又不打算搞屠殺,你知道的,他以前與人族的戰爭都是過城屠城,有人屠之稱。”
戰爭中屠城是常態。元道。
人族自己屠的同族的城絕對比經桓屠的多,隻是經桓不是人族貴族,性質自然不一樣。
望舒點頭。“所以啊,蒼生不是人,是牛羊,是草芥,割了一茬很快就會重新長出一茬,永遠不擔心割完,隻恨割不完。屠城算什麽呢,不過數萬或數十萬的人命,十幾二十幾年便會像草一般重新長出來。”
這就是你要幹掉五分之一的人族的原因?
望舒往嘴裏丟了塊糕餅。“一半吧,參與者太多,一人殺人放火,全族收益,憑什麽受益者可以無罪?我愛株連,這是帝國最英明的刑罰。”
望舒將話題拉了回來。“不過經桓當年.……誰能想到這麽殺人盈野的戰神最大的願望竟是終結元洲無休無止的種族戰爭。人族為節省統治成本而對剛打下的城邑進行屠城,而經桓,他為終結戰爭而屠城,覺得當元洲隻剩下一個種族了,便不會再有種族戰爭了。”
每個種族都是如此想的,不過,若元洲真的隻剩下一個種族了,也不過是從種族戰爭變成同類之間的戰爭,戰爭永遠不會結束。甚至元洲隻剩下一個種族,也是不可能的。
“為何?”
羽王有一個女兒。
“羽王子嗣眾多是眾所周知的事。”望舒頗為無語的道。
風洲絕對是一個為了權力豁得出去的人,別人子嗣眾多是風流好色,而風洲,他的每個子嗣不是利益交換便是平衡利益的產物,非常有伎人風采,隻要能獲取利益,陪:睡完全沒問題。
但也因為如此,風洲才顯得更加可怕。
一個君王仁愛不可怕,因為仁慈的釋義是軟弱。
君王是個君子也不可怕,因為君子可欺之以方。
一個君王是一個為了達到目的能不擇手段,連自己的尊嚴與喜好都能舍棄,卻又極有自製力的人,無疑是可怕的。
他那個女兒的種族不是羽族。
“我還以為羽王沒有愛的人呢。”
他女兒的種族不是元洲已知的任何種族。
“養女?”
親生的。
“怎麽生出來的?”
返祖。
望舒懂了,即便日後元洲隻剩下了一個種族,也會出現有舊的甚至不認識的種族出現。
“經桓當年改變路線,想試著能不能讓不同種族和平共處,因而千金買馬骨而賜我很多金子,該不會與此有關吧?”
千辛萬苦滅絕了別的種族,最後自己的後代裏出現了那些消亡的種族.……想想都覺得喜聞樂見。
一半。
“那另一半是什麽?”
人族太能生,殺不完。
望舒:“.……”
望舒灌完了一壺樹署酒再幹掉兩隻烤全羊後便在向導的催促下繼續出發了,坐騎為駱駝。
長族是一個公私分得特別清楚的種族,每個國家都是如此。
國族會給族人發一些福利,在福利製度之內的好處,可以大大方方的拿,不在福利製度之內的好處,哪怕是王也不能拿。
望舒大概能猜到為何。
元洲各族內部的損公肥私損的別人的利益,但長族的情況,損公損的利益受損者中肯定會有相幹的不相幹的所有人的後代。
望舒休假期間所有開銷都必須自己負責,哪怕是景王也委婉表示,公器私用在長族的大忌。
望舒也沒在意。
她攢的金幣足有三千多枚,擱元洲,這筆錢足夠她花一輩子了。
然而,這裏是長洲。
在長洲,金子的購買力更差。
以及,長洲北部有一片戈壁沙漠。
景王說的地方便是這裏。
遠行有風險,出門需謹慎。
沙漠更是危險,需要準備很多東西。
景王提供了向導,倒是不用再費心思找了,但得給錢,沙漠很危險,所以價格不斐,而向導對得起他的價格,素有沙漠之子的名聲,進沙漠,找他帶路,肯定能活著回來。
向導開出了一張長長清單,全是需要的東西。
購買起來也不難。
長族在沙漠中有一座大城,不乏賣沙漠生存所需物資的。
沙漠裏還能有大城?
當然能有,戈壁沙漠裏有一片金礦,是整個長洲已知的最大的金礦,衝著這條長洲第一的金礦,建起一座城算什麽?
清單上旁的東西倒都不貴,貴的是駱駝,因為不乏去沙漠作死然後就不回來的例子,駱駝是不借的,支持買,一定要租也行,押金和購買駱駝的價格等同,都有那錢了,還不如買呢。
為了以防萬一,望舒也趁著這段時間瘋狂進食,花錢如流水,三千金幣很快縮水大半。
沙漠裏覓食困難,雖然覺得自己不至於那麽倒黴,但還是多吃點好,保證自己即便真的有那麽倒黴,但隻要自己的身體達到半個月不飲不食也死不了的境界,總歸是能脫困的。
正式出發的時候望舒能清楚的感覺到自己的每一粒細胞都充滿了能量,隨便一拳能打碎石頭。
長洲西北端有一片雪山,也是長洲最高的雪山,仿佛擎天之柱,因而名天柱雪山,北河便發源於天柱雪山。
流下雪山,流過雪山腳下的平原山穀,流過沙漠,流過群山,最終匯入長水。
岩畫所在地底洞穴便位於北河在沙漠這一段的某條支流的上遊,值得一提的是那條支流在當年的地震之後便成了地下河,如今還能找到路的人寥寥無幾。
向導正是景王當年的向導,大概是除景王之外唯一能找到地方的人。
看著向導在沙漠裏仿佛在自己花園裏一般輕鬆愜意,望舒忍不住對元感慨:我好想有點明白為何人族那麽羨慕嫉妒長生種了。
誰不希望自己能活幾百年甚至幾千年,年輕健康長長久久,而非二三十年的時間便雞皮鶴發,醜陋不堪?
你也能活兩百年,並且兩百年的時間裏身體狀況都停留最鼎盛的年齡,啊不,你現在不是單純的巫女了,那個長族都未必有你長壽。
望舒聞言疑惑。巫女的壽命不是兩百歲嗎?
過去的巫女有哪個如你一般被改造過?說來你也挺有創意的,被人廢了根骨無法使用巫女的強大力量,幹脆用來改造自己的身體。
我這也是從師姐身上得來的靈感,雖然那家夥意外把自己搞得永遠十三四歲般的模樣,但她的壽命與身體皆已非人。
她也不圖長壽,就圖那強悍的身體素質,身體素質足夠好,才能讓她在遇到危險的時候能夠生存下來。遇到元之後,這一想法倒是如願了,她現在的身體素質比青婧還誇張。
說來,我現在的壽命有多久?
幾千年吧,你更進幾步,能獲得幾百萬年的壽命呢。
望舒笑。更進幾步,你確定那個能活幾百萬年的是我?
元回答:身體是你的。
靈魂都換了一個了,隻剩下殼,那不是我。
你輪回之後,靈魂倒是沒換,可那是你嗎?
真有輪回?
有啊。
我以為那是編造的神話,畢竟萬事萬物皆由微塵構成。她連靈魂存不存在都表示懷疑。
靈魂的本質就是一團能量,與你的唯物邏輯並不衝突。
那輪回又是怎麽回事?
人死後靈魂並不會馬上消散,仍舊會存在很久,充斥於天地間,看不到的人不會覺得有什麽,但對於看得到聽得到的人而言,很吵。
輪回是消滅靈魂的地方?
是以加速滅亡為代價換取新生的地方,每一次輪回都會加速靈魂的消耗。畢竟,純粹靈魂的狀態,是近乎靜止的,消耗很少,當然,也很脆弱。
既然真的有前世今生,那為何無人記得前世今生?
因為輪回時所有前世的記憶都被忘川水給洗得幹幹淨淨,洗得不幹淨的是會被打回來的。前世的你,來世的你,同一個靈魂,那可是你?
望舒道:“不是,縱是同一個靈魂,卻也不是同一個人了。”
同一個軀體不是你,同一個靈魂不是你,那什麽是你?
望舒想了想,說:“我何以為我,這個問題我暫時無法回答,但我就是我,能活幾百萬年,靈魂卻換成了你,肯定不是我。”
望舒說完後換了個話題:“對了,幾百萬年的壽命,我可從未聽說過有什麽物種能活這麽久。”
哪怕是元洲最長壽的羽族也不過三四千年的壽命,不對……有一個物種說不定能活幾百萬年。
炎帝劄記裏無形無相,靠分裂繁衍後代的水族。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你沒聽說過不代表不存在。
一路跋涉了五天後,望舒終於到了岩畫所在。
世間無永恒之存在,智慧生物如此,岩畫亦如此。
因為空氣不流通而得以保存數十萬年的岩畫在空氣重新流通後便斑駁了起來,望舒若過幾年再來,怕是什麽都看不到了。
比起足跡隻在長洲的景王,望舒的見識無疑更多些。
岩畫不僅僅是畫,還有一些別的東西,與蜃景裏那個羽族刻在自己身上的傷痕高度相似,但太少了,因而讓人無法判斷是否文字,而沒有別的素材對比,很容易以為那是畫的一部分。
望舒估算了下岩畫的大小。
如果這畫是手指蘸血畫的,那畫的人,身高怎麽也得一丈。
望舒從斑駁的岩畫上摳了一點顏料送入嘴裏,什麽都嚐不出來,便問元。“能嚐出什麽嗎?”
我不是神。
幾十萬年前的顏料,能嚐出什麽成分的那是神。
望舒轉而在洞穴裏一寸寸的尋了起來,每一寸岩石都給挖開檢查,掘石三尺。
你在做什麽?
“幾十萬年的時間,樹木能沉入地底變成炭,說不定還有別的線索,隻是被地形變化給埋了。”
……
你都說幾十萬年了,哪怕被地質活動給埋了,又怎麽可能……
“找到了!”望舒驚喜的看著自己掘出來的一個嬰兒拳頭大小的藍色珠子,珠子是透明的,有點像螢石,卻不發光,而且是暖的。“這是什麽?”
這個好像是息壤。
“息壤?神話傳說中可不斷增殖的神土?”望舒瞅了瞅嘴角。
神話是不是太扯了?
這哪裏像土壤了?這分明就是珠子。
珠子不是息壤,珠子裏麵的東西才是。
望舒聞言仔細瞅了瞅,發現珠子裏果然有東西,看著是有點像土壤。“息壤是什麽?”
一種蘊含著非常強大的能量的物質,我也不知它是什麽,但釋放出來的能量足以將整個長洲推進地心岩漿。
望舒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