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原始巫族部落。
這個巫族部落頗大,足足幾千人,似一村落一般,四周用籬笆圍了起來,防止野獸襲擊,起了原始城牆的作用。
隻有一條路通往部落內部,門口有兩個把門的巫人。
羅凡信步向前,兩個把門的巫人倒也不阻攔,此時的巫族領地觀念並不強烈,對於其與種族還是很包容的,隻要不在領地內鬧事,基本上是不管的,雖然好鬥卻完全沒有後世的霸道。
一路走來,暢通無阻。這些巫族跟群居的野獸沒有兩樣,竟然連房屋建築都沒有,隻有一些用樹條子圍起來的類似於帳篷一般的睡覺的地方。
羅凡恍然大悟。此時的巫族還是茹毛飲血的原始族群,不懂紡織,不知建造,因其天生的強悍體魄可以在大自然下生存下去,而後世的人類之所以學會吃熟食,建造房屋等等,那是因為人類沒有巫族強健的體魄和力量。
羅凡所見的大多巫族全都是以天為被以地為床,身披樹葉的原始之狀,在沒有紡織術的今天,巫族要想穿上衣服,隻有哪些達到了巫兵修為的方才能以巫力幻化衣物穿在身上,始有顏色。
在這裏,羅凡了解道巫族的級別劃分:不入流(人仙),大多是孩子,隻要不是先天不足,一般巫族隻要長大成人,便具有巫人(地仙)的水準,依次往上便是巫兵(天仙)、巫將(玄仙)、巫師(金仙)、天巫(太乙金仙)、大巫(大羅金仙)、其上便是祖巫。以後為了統一稱呼,便套用洪荒最主流的修為名稱,巫人不單指地仙,隻要是巫族中人便統稱為巫人。
羅凡發覺就算是那些成年的巫族,已經具備幻化衣服的巫力,卻也不願穿著衣服,他們更喜歡親近大自然,感受自然的力量,以此來修煉自己的巫力。隻有到達巫師以上的巫族,始有美醜之心,才更喜歡穿上有顏色的漂亮衣服。
一路上很多巫人都向羅凡行禮,因看羅凡穿著豔麗,便以為羅凡是金仙級別的巫人。羅凡也是一一回應,禮貌有加。
“大人,來我家裏坐一下吧!讓奴家好好招待招待。”一路上不時有巫族女子嬌笑著向羅凡發出邀請。
這些風騷的單身巫族女人見羅凡實力不凡,長相又比其他巫族男人帥氣清秀多了,卻正是心有中意的郎君。彼時巫族,無論男女率真而為,如遇著自己喜歡的男人或者女人,具可以當麵求歡,沒有那許多繁文縟節。
咱們的羅凡可看不上巫族這些練塊的女子,根本羅凡不是同類人,要說羅凡當年在地球的時候也算是風流的人,不過是人家是明騷,偏偏他是悶騷,直到遇到了何思思才結束了他二十四年的處男生涯。
“嘿嘿,現在終於可以放飛自我了。”羅凡自語道。當年對思思一片癡情,沒想到換來的卻是那樣的結果,果然是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羅凡想到,自己重生一世,定要活得逍遙自在,以滿足當年未竟之誌。其實羅凡捫心自問還是很好色的,隻是這些個肌肉發達又黑又醜的巫族女子,羅凡卻是看不上的,便是連生理反應也沒有。
所以還是算了吧,每每遇到調笑的女子,羅凡都一一行禮,惹得那些女人有時一陣調笑,待羅凡走遠了,身後都跟了一大群女子。
羅凡撒了泡尿(當然了,也不能真的撒尿照鏡子。),看了看眼前的自己,果真是生的麵如冠玉,秀麗非常,劍眉朗目,一派英姿,羅凡自戀的想到。
其實羅凡也沒有他自己想像的那麽帥,但也不差,不然一沒錢二沒前途,當年的何思思也不會看上他了。羅凡還是有幾分姿色的,身高一米九,算是中上之姿。
隻怪那些個巫族男子多是肌肉發達的肮髒男子,哪裏有像羅凡這般清秀而又仙逸飄飄的男子,故而那些個巫女見了豈不動心?
羅凡對於這些巫族好似天生便有些好感,羅凡想可能是巫族與人類很相似的緣故吧,而且自己前世的時候同樣為人。
羅凡想著歇息兩天再前行,連續十年的趕路,風塵頗重,此時的羅凡隻想好好的泡一個熱水澡,再好好的睡上一覺。
走了大半圈下來,羅凡基本了解了巫族的生活習慣,一般沒有伴侶的單身男女沒有帳篷,大多數成家立業的夫妻或者個別單身的女子,才自己動手造了一個簡易帳篷,用動物皮和樹葉樹枝做成的,隻是有一個窩窩罷了,以免夫妻辦那事方便。
羅凡隨便找了一家住下:“小妹妹,你家大人在嗎?”羅凡問一個六七歲的小女孩兒,那小女孩子也不認生,竟然主動回答羅凡的問題
說道:“叔叔,爹爹打獵去了,媽媽采摘果子去了,都不在家裏,要晚上才會回來。”那小女孩子說道。
羅凡問曰:“叔叔趕路腳累了,想在你家討口水喝,可以嗎?”
那小姑娘見羅凡如此說,連忙將羅凡迎進了屋子,早在之前她便見羅凡受部落裏所有人的尊敬,自然不是壞人,故而給敢如此大膽,不懼生人。
那小女孩兒所見者,正是這個部落的巫族將羅凡當成了金仙級別的大人物,所以才會對羅凡如此尊敬,見之行禮。
羅凡到了那小女孩子家裏,坐了一會兒,這段時間內,羅凡早就知道小女孩名叫妮子,大名卻是沒有。
沒一會兒,妮子便端了一碗水給羅凡:“請貴客慢用!”
“謝謝妮子!”羅凡道,斷來的水羅凡咕嚕咕嚕一口氣喝差不多哦。
接著,羅凡便和妮子瞎聊了幾句,打發無聊的時光,等待她父母回家,準備借宿幾日,去去風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