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惡作劇
熱鬧的音樂節,在女團登場後,掀起了熱浪。
??因為有何長安公司的提前造勢,所以很多女團的粉絲,都在圍觀這次的音樂節。坐在最前排的林舒,看到了眼前成排的大長腿,堪稱癡漢視角。
??他也在一眾熱舞的辣妹中,一眼就看到了莊小琪,一頭金黃發,讓小琪的氣場似乎隨之蛻變,她不再是那個媚俗的網紅了,聚光燈之下自信的神采,讓林舒險些不認識這個小鎮走出來的女孩。
??如果林舒真是旺別人的運氣,那他身邊這些人最大的受益者,那一定是小琪了。
??此時兩人的距離不到十米,小琪自然也看到了他,直接拋了一個媚眼,讓林舒心裏癢癢的。
??女團的身材,個個都是經得起線下考驗的,腿長有肉又不胖,那感覺怎麽形容呢,就是男人的加攻速buff。
??隨著女團出場,全場氣氛走向最高,白千尋和南香一邊看一邊聊著,隻有何千語有些氣鼓鼓,責怪林舒跑了那麽久。
??“你不胡鬧,我會跑嗎。”
??“我又不是沒分寸,隻是覺得好玩而已。”
??“玩也分個場合呀,私下裏我哪次沒陪你盡興?”
??說到開車,何千語輕輕笑了,有些方麵,她對小保鏢是很滿意的,“那這次出來,這麽有趣的氣氛,你不打算陪我玩了嗎。”
??“何大小姐啊,走鋼絲不是每次都能走到頭的,摔下去就沒命了,你不怕死,我還怕呢。”
??“別這麽掃興嘛,你知不知道,音樂節很流行在野外。”
??林舒嗬嗬了,“你懂的還不少。”
??“走吧走吧。”
??癖好獨特的何千語,似乎不放過任何找刺激的機會,是服用了太多治療的藥物,導致她追求精神上的刺激?
??林舒搖搖頭,表示自己是工作狀態。
??何千語不依不饒,“放屁,你身上香水味都不止一種了,以為我聞不到嗎,你已經玩忽職守了。”
??林舒突然覺得自己像唐僧肉,每個女妖精都要吃一口。
??兩人正私下鬥嘴,台上的女團表演結束了,緊接著是一個女說唱登台,把氣氛持續拉高,白千尋這次來的目的結束了,對於狂歡的氣氛,似乎不是很有興趣了,主要是覺得太吵了。
??但她知道妹妹千語喜歡這樣的氣氛,便沒有掃興,而是找借口自己先走了。
??這下是解放了何千語,她立刻糾纏林舒,“你老板都走了,你已經下班了。”
??“好,你今晚想玩什麽,我都陪你玩。”
??“這是你說的,待會你要把一整瓶啤酒,倒在我身上。”
??“你真是小車神。”
??趁著場麵混亂,兩人離開了音樂節現場,小鎮的街道上,四處都是燈火通明的小吃街,可何千語現在要玩的,是鑽小樹林。
??她找了好久,才找到一個合適的地方。
??這旁邊有一個人工湖,本來是鎮上的人夜晚散步的地方,但今晚所有人都去看最熱鬧的音樂節了,這裏反而沒多少人,偶爾有路過的情侶,好像都是為了那點刺激,大家目的相同。
??何千語紮起長發,示意林舒站好,她主動蹲下,“總是你伺候我,今天給你一點獎勵。”
??“哇,不用這麽客氣,還是你閉上眼睛吧。”
??“閉眼?”
??“我給你準備了一個驚喜。”
??何千語想了想,便閉上了眼睛,小手也勾住了短裙的邊緣,隨時配合著拉起裙子,“你要給我什麽驚喜。”
??“不要說話,看我行動。”
??她站在那等了一會,發現林舒還沒有動作,有點急了,結果睜眼一看,人沒了……
??跑了?
??反應過來的何千語,氣的跺腳。
??“你個王八蛋!”
??趁機跑開的林舒,邊跑邊笑,從下午到現在,一直都是你來惡搞我,現在我也整你一次,扯平了。
??他當然是故意的,跑開之後,立刻打開了手裏的一張紙條,上麵寫了一個店名字,林舒走到小吃街開始尋找,停在了一個大排檔麵前,看到了坐在那裏的白色身影,哪怕是人群裏,白千尋似乎也能發光,那是她天生的氣質。
??沒錯,字條是白千尋離開的時候,塞給林舒的。
??既然出來,大小姐當然要給自己留下空間,陪同的人,隻需要林舒就夠了,在那一刻,她心裏並沒有把對方當做保鏢。
??桌上已經點好了小吃和燒烤,白千尋嗔道:“怎麽這麽慢,東西都涼了。”
??“沒涼啊。”林舒大方的吃了一口,“小姐,想玩什麽?”
??“沒什麽呀,就是想逛一逛這裏,小吃街很熱鬧,音樂節就算了,吵的我耳朵疼。”
??於是,大小姐開始享受自己的休息時間,帶上林舒,在人來人往的鬧市裏閑逛,看到什麽就吃什麽,吃不完就給林舒,完全是男朋友作用。
??氣氛愈發親密,不知不覺間,手已經拉在一起,卻沒有任何陌生感,好像就該手拉手。
??“氣球,快給我買一個氣球。”
??“小孩子的東西,你也要玩。”
??“快去買。”
??林舒買來了一個氣球,纏在了白千尋的手腕上,飄在了兩人頭頂,她開心的笑了,“我對媽媽的記憶很少很少,但小時候她給我買過一個氣球,我玩了一下午,這件事我還記得。”
??“你媽媽可能是怕你亂走,綁一個氣球,就能立刻找到你,看來你小時候就有熊孩子天賦。”
??“嫌我煩了。”
??“怎麽會呢,你就像天上的月亮。”
??“什麽意思。”
??“就是說,無論煩不煩,它都存在,每天都能看見。”
??粗糙的比喻,讓白千尋忍不住笑了,歪著頭,靠在了林舒的肩膀上,兩人坐在長椅上,看著眼前人來人往,讓他們忘記了各自的身份,不是富家女和保鏢,而是一對年輕男女在享受片刻的約會。
??手挽著手,肩膀靠著肩膀,頭頂上飄著一個氣球。
??“我聽管家說,我小時候是有點熊孩子,學會走路之後,喜歡到處走。”
??“每個人孩子都會這樣吧。”
??“可惜我對小時候的記憶太模糊了,我也羨慕千語能找回媽媽,我現在隻能通過照片,才能記住媽媽的長相。”
??“和你長的像嗎。”
??“當然了,我十幾歲以後,就特別像媽媽了。”她拿出手機,要給林舒看看照片。
??這時候,林舒的手機響了,他看了一眼消息,隻有三個字:我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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