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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7章 俠客行

  我打開資料袋,裏麵有幾張照片,第一張是一個女性死者,看穿著應該在二十歲左右,但這具女屍完全幹癟,身體裏麵像是被什麽東西給吸幹了一般,隻剩下了一張薄薄的皮囊。


  我一眼就可以看出這具屍體絕非是什麽普通的凶殺案,即便是一般的厲鬼妖邪,也不可能把人給吸的隻剩下了一張皮,甚至連骨頭渣都沒有剩下。


  繼續往下翻,下麵一張照片則是一首用血寫的成的詩,字體大氣磅礴,一看書寫之人就有著極為深厚的筆力。


  這是一首張獻忠所寫的很出名、但殺氣極重的《七殺詩》:

  天生萬物以養民,民無一善可報天。


  殺殺殺殺殺殺殺!忠之人曰可殺!


  不孝之人曰可殺!不仁之人曰可殺!

  不義之人曰可殺!不禮不智不信人,

  大西王曰殺殺殺我生不為逐鹿來,

  都門懶築黃金台,狀元百官都如狗,


  總是刀下觳觫材。傳令麾下四王子,


  破城不須封刀匕。山頭代天樹此碑,


  逆天之人立死跪亦死!

  看到這裏,我倒吸了一口涼氣,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為什麽死者遺體的附近要留下這麽一首詩?


  而且這首七殺詩並非真是的張獻忠所寫,而是後來有人想要黑化張獻忠,把七個殺字後加進去的。


  最後一張照片,是一掌模糊的監控錄像截圖,正是死者附近的一個探頭所拍下來的。


  畫麵中死者的附近有一個白色的影子站在旁邊,這影子並非像人,而是上半身是人身,但下半身卻像是蜈蚣,那一條條數不清的爪子看的我心裏直發毛。


  這到底是什麽東西?

  “方正,見過這種妖怪嗎?”張文娟看著我問道。


  “從來沒有。”看來這王市最近又要不太平了,這人身蜈蚣究竟是什麽東西,為什麽會在這個時候突然出現,吸人精血,而且還留下了一首偽張獻忠的《七殺詩》?

  這看起來似乎沒有任何的關聯,一切都太過匪夷所思了。


  “這也正是我們頭疼的事情,關於死者的照片已經被記者給提前一步發到了網上,一下子就傳遍了整個微博,引起了極打的民眾恐慌!這讓我們頭疼的很,上麵下了死命令,三天,隻給我們三天時間,如果破不了這案子,恐怕我和張隊都的打鋪蓋滾蛋!”對麵的刑偵隊李隊長無奈地說道。


  “我知道了,張隊,這事兒你怎麽看?”我把手中的照片放回到了資料袋,還給了張文娟。


  張文娟接過資料袋後,長長地吐出了一口氣道:

  “目前為止,我們所掌握的信息就隻有這麽一點兒,所有隻能用最笨但是最有效的辦法:那就再在死者附近蹲守,等待那妖怪來!”張文娟說完,轉過頭看向了我,她是在征求我的意見。


  “好,就這麽辦!”目前我還想不出什麽好辦法來,就隻能和張文娟一起去附近守株待兔。


  當天晚上,為了張文娟的安全,我讓她和李隊長一同留在局裏,剛準備出發的時候,我突然接到了胖子的電話。


  “喂,方正,你在哪呢?咱們王市出大事了,你看不看微博,都火了,有人被吸成了人幹!”胖子在電話裏咋咋呼呼的對我說道。


  “這事我已經知道了,今天晚上我準備和張隊一同去守株待兔,你在店裏好好看著。”我說著就直接掛斷了電話。


  天黑後,我和張文娟還有另外一個警察坐警車朝白天的命案事發地趕去。


  這剛到案發地,我便看到了路邊停著胖子的車。


  警察剛剛把車停好,這時胖子從車子裏走了下來,穿著西裝領帶不斷朝著我們這邊揮手。


  下車後,我看著胖子問道:

  “我說胖子,你這是去參加葬禮了吧?怎麽穿著一身黑?”


  “我呸!方正你懂不懂上流社會?你看胖爺我現在這西裝、領帶、皮鞋、金手表一帶,像不像上流社會的貴族?”胖子說著還不忘伸出手整理了一下西服。


  我上下打量了一眼胖子道:


  “還貴族呢,你穿這西服就活脫脫一個上門推銷的,還有這西服的扣子係一個就好了,不用全係上。對了,你來這裏做什麽?”


  “我這不跟你們一塊兒來蹲守那吸人精血的妖怪嗎?沒有胖爺我出馬,就憑你們這些半瓶子醋,辦不成什麽事。”胖子說著伸出手解開了西服下麵的一顆扣子。


  我白了他一眼,也懶得聽他繼續吹牛,直接和張文娟說道:


  “張隊,前麵不遠的那條街都是酒吧,晚上很多人都在那邊,咱們就先在附近找地方隱蔽起來?”


  “行,走!”張文娟說著便帶著我們快速朝著前麵的酒吧一條街走去。


  在這酒吧一條街的胡同裏,我們四人隱蔽了起來,耐心的等待魚兒上鉤。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我們耐著性子等了一個又一個小時,一直到淩晨三點多,什麽發現都沒有。


  胖子早就失去了耐性,坐在了地上玩著手機遊戲,又過了約莫半個多小時,張文娟突然接到了一個電話,當她聽到電話裏麵那人說的話後,臉色一下就變了。


  等張文娟掛斷電話後,我馬上問道:

  “張隊,怎麽了?”


  “又有一個人死了,在南廣場,和上一個死者一模一樣,正剩下了一張人皮,同樣是年輕女性,而且……”


  “而且什麽?”胖子從地上站了起來,看著張文娟問道。


  “而且在那具屍體附近也發現了一首血詩,正是李白的《俠客行》!”


  我聽後有些迷茫了,不怕妖怪會殺人,就怕妖怪有文化!


  從什麽時候開始,這妖怪殺人變得這麽有文化了?每殺一個人還必須要留下一首古詩,這到底是什麽路子?

  ……


  等我們四人急匆匆的趕到南廣場案發現場後,穿過警戒線,我看到了警察和法醫正圍在死者的附近,而在死者的腳下,那些用血寫出的字體已經凝固發黑:

  “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這的的確確是李白的《俠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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