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重返校園
最後林默還是走了,齊豐羽也攔不住她,畢竟,腿長在她身上。
或許是骨子裏的驕傲在作祟,別人一不讓她幹什麽,她就要幹什麽,很硬氣,但有時候她也會覺得幼稚。但是,這是一種與眾不同的幼稚。
當初爸爸知道她和白易在一起的時候,是表現出很拒絕的,商人都以利益為先,他自然也一樣。但他和別的那些心狠手辣的商人不一樣,他在希望得到利益的同時,他的女兒,也可以過得幸福。
不知道齊豐羽是抽哪門子的風,林默很生氣。伸手攔了一個出租車,隨意就做了上去。“師傅,去xxx師範大學。”
現在太陽已經越來越大,她被曬得很不舒服,女孩子嘛,總會在意一下自己的儀表妝容。拿出包包裏麵的鏡子。看著自己蒙上一層薄汗的臉,她一笑。趕緊拿出紙巾把汗拭去。
看著太陽,現在應該是不早了,回去免不了就是吃冰櫃吹空調看電視,根本無用。還耽誤時間。去林氏那邊,更是不用,周亮正在著手解決,還不能過去。
師範大學很快就到了,這個地方,是林默的母校。
大約有好幾年沒有回來看過了。林默望著裝飾古樸又有一股清新氣息的圍牆。圍牆什麽依稀還有每一屆芊芊學子們留下來的鼓勵下一屆學弟學妹的話,不過她現在身在外麵,看不到。
保安大叔是認識她的,而且還很熟。林默當年在這個學校,成績一直很好,性格也不是今日這一般的冷漠,那個時候她性格頗為溫婉端莊。人也長得漂亮,在整個係排名數一數二。成功被經濟管理係的所有人冠為係花,後來本還有成為校花的可能,但後來,她放棄了,因為她覺得,很無聊。
得到獎之多連保安大叔都認識了這個長得好看又聰明的姑娘,並經常對別人說起,勉勵後輩。
“哎哎哎,這不是林默嘛。”大叔拿起煙頭的手似乎被燙了一下,咻的一聲,他的煙頭就落地上了。
因為太震驚的緣故,保安大叔有些不相信地揉了揉眼睛。確定林默是真的回來以後非常高興,“林默啊!你都不知道,陳大叔有多想你。”
他連忙拿起鑰匙出來給林默開門,林默笑了笑,姿容不減當年,反而多了一分的成熟與知性優雅,差點把保安大叔的眼睛都看直了。
“大叔,我就是趁著有時間,才回來看看母校的,也沒有帶什麽東西。”
“哎喲,你這說說的什麽話喲,我一個老頭子,能要什麽東西。半截身子都在土裏了,我哪還去在意這些個東西。”保安大叔的笑容很溫暖。
在他不注意間,已經有幾個本校的女學生貓著腰跑進去完了。師範大學沒一周都有一次籃球賽,當然,這是屬於學生們自己召開的,多年來,一直都不變。時間是定在周六的下午二點。剛才那幾個女孩子,不是前來助興的拉拉隊,就應該是哪些男生的女朋友或者朋友了。
保安大叔沒有特別多的心思,他表達出的,是真的對林默的哪種長輩對小輩的感情。很純淨,不染一點點的別的心思。而且他沒有去看特別多的什麽新聞啊,什麽關於明星的八卦啊!他不知道,所以看到林默的時候,不是一副呆著嘲諷的嘴臉,使林默感到異常的親切。
“林默啊,最近過得還好吧?有沒有交男朋友?”
林默嘴角揚起一個淡淡的笑容,保安大叔看不出真假,就聽見她道:“我有一個未婚夫,我們已經訂婚了。”
陳大叔聽了這個,才覺得自己真的是老了。“這麽快啊,也是,都那麽多年過去了,你們都各奔東西了。”
這些一個個孩子,都是他一天天看著他們變成熟的,前些日子還有一個姑娘帶著一個小孩子過來,告訴他,她都結婚了,孩子也都三歲了。這讓他看到,一半是歡喜,一般的感歎。
歡喜這一個個孩子們都成家立業了,就像他看著自己的孩子一樣。感歎的是時過境遷,許多人都沒有再回來過。
“時間真的是過得很快,轉眼間,我就成為了一個商業女強人。”說起來也是好笑,當初老師建議的是,她成績那麽優秀,應該出國留學,可是她舍不得她的父親在顧內孤身一人,才沒有聽老師的建議去。
現在想起來,如果她當時選擇是走掉,事情的結局會不會就不一樣?
林爸爸不會坐牢,她不會和白易分手,更不會……和齊豐羽那麽早就訂婚。她原本,就沒有意思想答應這一份親事,現在想起來,感慨還倒是蠻多的。
“林默啊,你別怪大叔我多嘴哈,我告訴你,你上學的時候,經常有一個長得蠻俊俏的男生天天趴在校門口看你,他還告訴我,他喜歡你。”
林默一聽這個,楞了,怎麽可能?會是誰呢?白易?不可能啊,白易那個時候應該是還沒有出現的。
她蹙眉,疑惑不解地道:“大叔你會不會是記錯了,雖然,大學的時候愛慕我的人挺多的,但是。從來沒有外校的啊!會不會,是其他女孩子的?你記錯了。”
陳大叔撇撇嘴,擺手:“不可能啊,我記得明明清清楚楚,那個男孩子一來,就問我知不知道林默呢,我怎麽會記錯。”
這麽一說,更懸了。
她確實是想不起來了,大學時候收到了那麽多份情書,誰知道呢,算了,就當是過去一場美好當暗戀吧。
“那大叔,他有沒有說他是叫什麽名字呢?亦或者,有沒有留下什麽東西給我?”林默試探性的問道,不置可否,她好奇心很強,隻要是可以找到的,她最後都要把人給找出來。
陳大叔摸著頭想了一會兒,想不起他曾經給過他什麽東西了,隻微微對那個男孩子有一點點映像。
“他沒有給過我什麽東西。”他低著頭又想了一會兒,有一些猶豫,“不過,我大約還記得起他的特征。那個男生喜歡穿白色T恤配一條黑色對緊身褲,相貌很俊朗,劍眉星目,特別是鼻子,是傳統對鷹鉤鼻呢!”
鷹鉤鼻的男生,林默腦海裏浮現出許許多多,終究還是沒有想起個所以然來。
大學仰慕她的同學那麽多,鷹鉤鼻的認識的起碼十幾個,到底是哪一個,她想不起來。
她低著頭從包裏翻出一遝錢,遞給陳大叔,笑意盈盈地道:“大叔,我這一次是隨心所欲地來地,沒有帶什麽東西給你,這是我的一點心意,請你收下。”
陳大叔慌了,連忙推脫,林默回來看他這個老頭子就已經很好了,幹嘛還給什麽錢,這孩子,真是太客氣了。
林默收回來,表情很落寞,然後以訊雷不及掩耳之勢把錢放在保安桌上,拿起包就跑了。陳大叔有點慌,拿起來想還給他,追出來的時候他才發現,林默已經沒影了。他拿著錢慈祥地笑了笑,看來他真的是老了,不然,為什麽都追不上她?
“我從小就是跑三千米的,陳大叔怎麽可能跑得過我?”她莞爾一笑,看向後麵,他果然沒有追上來。
剛才跑得太快沒有注意,現在仔細一看,才知道自己跑到了離操場很近的教學樓。反正都到這兒了,不如去看看籃球賽吧。幾年了,也不知道那些屆的學弟學妹們還興不興周六打球。
離操場有點近的時候,她就聽到了隱隱約約的打球聲,果然,一如既往地每一屆都有。
在操場上看了一會兒那些學弟打球,發覺很愜意,真的,看到他們,就仿佛回到了當年那個年輕單純的林默。
有個愣頭愣腦的學弟過來很不好意思地找她要了手機號,她隻是笑笑,並沒有給。都不認識,或許以後都不會再見麵,那麽根本就沒有留電話號碼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