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準備記者會
最後的通話是以林默的沉默而結束,她很想說點什麽,但是卻什麽都沒有說,木木地把手機放到茶幾上。
她能說什麽?說對不起人家那麽久喜歡嗎?能嗎?她能這樣不負責的說嗎?
把那張照片仔細拿到眼前端詳,她注視著照片什麽那個低著頭但是掩蓋不了清秀的麵容的那個男孩子,時間退回十年以前。
吵吵鬧鬧的音樂室,音樂老師說她每教一屆學生都會提前讓他們站在一起拍一張照片,用作留念,當時,音樂老師還拿出了那本珍藏多年的老相冊。
一頁頁的,都是滿滿的回憶,林默看得眼眶的是了,但是她不想哭,因為覺得哭是一件很丟人的事情。
於是她裝作回頭來掩蓋她的情緒,不經意的,就撞到了一雙含滿淚的眼睛裏,那是一雙好漂亮的眼睛,亮晶晶的。
後來她就刻意在留意這個少年,她非常肯定的是,這個少年長得很好看,是屬於那張溫潤如玉的。但是他其實一點都不這樣,對於女生的接近,他一般都是冷著臉不回應,簡直浪費了那張溫潤如玉的臉。不過除了對她。
當時的那個時候,他很感動,所以一向不與人有什麽交流的他第一次接了一個任務,就是去三公裏外的地方替同學們拿照片,這張照片,還是他給她的。
摸了摸照片,她覺得手感有些不對,把照片翻過來,用手仔細摸了摸,真的有東西,她拿到這張照片的時候很寶貝,寶貝到都不舍得拿起來看,所以到現在才發現。
照片有一個夾層,夾層裏麵夾了一張已經有點泛黃的信紙。
一點點的翻開,她看到了一行行歪歪扭扭的筆記,雖然字不是很好看,但是是慢慢的回憶與愛啊。
可能是語文不太好,所以錯別字有一點多,她讀起來疙疙瘩瘩的,不過還是度出來了,這是一封情書,來自於十年前的情書。
看到最後,林默笑出了眼淚,她把信折疊好,和照片一起夾緊了第四本同學錄中,同時在心裏默默地說:袁童泰,我記住你了。
清晨,一縷陽光從窗外照射進來,米白色的窗簾,大而軟的床,一雙潔白的小腳露了出來。
手機鈴聲孜孜不倦地響,林默實在是受不了了,才接。一接通就是顧意恨鐵不成鋼的口氣:“默默,你知道現在是多少點鍾了嗎?你還不起來,我在你家門口等的都快要長草了。”
林默啊了一聲,然後快速穿衣服打扮,她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今天要開記者會。
五分鍾後,她出現在了樓下。
一身簡單幹淨的大裙擺米白色連衣裙,長發及腰,未施粉黛的模樣,純潔得讓顧意這個花心大少心動。
“哇哇哇!”一連三個哇表現出顧意的驚訝,他動作誇張地指著林默。
林默疑惑不解,看了一下自己,沒有什麽地方不對啊,這個顧意一臉不自然的表情是為了什麽?
顧意忍住噴鼻血的衝動,圍著林默走了一圈,稱讚的聲音不絕於耳。
“嘖嘖嘖,默默,想不到你身材那麽好,看起來真不錯。”
“其實我覺得你去當明星挺不錯的,覺得比那些什麽大腕明星好多了,素顏都那麽漂亮,嘖嘖嘖。”
“哇哇哇,你這個頭發好長啊,又黑又亮的,美呆!”
林默:“……”小意你毛病又犯了是不是?
好不容易停下來評論,林默冷淡著臉問他:“你怎麽那麽早就過來了?我看報紙上報道你的特殊癖好不是喜歡水稻下午三點起嗎?”
顧意一把摘下了墨鏡,指著自己眼眶下的黑眼圈:“你以為我願意啊!我昨天晚上淩晨三點才睡的覺,六點就被我姐連拖帶拉的給轟起來了。”
他跟自己都差不多,她也是大約要到淩晨三點的時候才進入了夢鄉。
“對了,你剛才不是問我吃沒吃飯嗎?現在我回答,沒有,我現在很餓,你這裏有東西嗎?”
林默看著他的樣子,招手讓他跟著她進屋。
不多時,早飯就出爐了。她做了一籠小籠包子,一碟自己醃的蘿卜,還有二個煎蛋和一鍋皮蛋瘦肉粥。
把小籠包子剛端上桌子的時候,顧意就忍不住吃的一個。吹了半天才敢送入口中,誰知道林默一把把包子搶過去放在籠子裏。道:“現在還不能吃,現在先吃蘿卜和煎蛋,等一下再吃。”
顧七少的少爺病犯了,他嘴硬道:“不,我就偏要吃。”
林默皺著眉頭把蓋子蓋上,盯著他嚴肅地說:“你覺得是我小氣故意不給你吃?小意,你在哪裏耍大少爺脾氣都好,但是不能在我這裏。如果你不高興,可以走。”
這個包子不是一般的包子,而是人們口中有名的湯包。這裏麵包的不是其他的東西,而是用小火燉製的,林默用了很多的心血做出的牛肉羹和土豆的結合,二者一起熬成羹。然後假如一些作料醃製,才成為的湯包。這個裏麵的湯,可不是嚇人的。
她就看過一則新聞,就是人吃湯包而被活生生給燙死的,這樣的情況數不勝數,而顧意作為她的朋友,她怎麽會袖手旁觀?
顧意是一個聰明人,看到林默執意不讓他吃,知道肯定是有什麽原因,所以他便歪著頭小心翼翼地問她:“這是湯包?”
林默這才點點頭:“不錯。”
這居然是湯包,林默居然會做湯包!
“你為什麽會做這個?”他想裝作不經意的問,但是因為顧意從來沒有掩蓋住自己的情緒,所以,林默看出來了。
她斜視她,這個人說話怎麽那麽搞笑呢?她怎麽就不能回做湯包了?
林默優雅地先動了筷子。撒了一個小謊,說:“網上的教程,我學的,怎麽了?”
顧意這才恢複自己以前吊兒郎當的模樣,“沒事沒事,我就問問啦。”天知道他是知道一個很特殊的秘密,但是看林默一副我不知道的表情,也就不說了。
這話一說完,他就開始跟林默一樣,動起來了筷子。
吃完了早飯,二人就立馬駕車去了本市最大的貿易公司——百貨公司。
在車上,顧意還不忘誇讚林默的廚藝好,說什麽以後有誰娶了林默就是修了八輩子的福氣。林默就笑笑,不說話。
顧意見這個話題好像也確實沒有什麽好說的啊,就開啟了另外一個話題。
“默默啊,你都不知道,我今天六點鍾就被我姐喊起來了,她讓我洗漱好了就過來找你,然後告訴我,如果想洗清我們倆的罪名,就要帶你去把一切事情全部打理好。”
林默笑得親切而自然,從小的修養讓她個人看起來美麗大方,到哪裏都引起200%的回頭率,而顧意,更是享受到了摸打的虛榮感。
他們要去的是一家專門賣品牌服裝的專賣店,一路上顧意殷勤得要命,又是給林默買水,又是去給林默拿包包的。
著實讓林默感到很不自在。
“小意,你這麽殷勤是幹什麽啊?有狗仔嗎?”林默走到顧意身邊,湊進他,和他一起咬耳朵。
顧意望了一眼後麵,壓低聲音道:“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跟的,跟了大概半個多小時了。也不知道是怎麽招惹過來的。不過沒關係。”
反正下午他和林默就要公布朋友的關係,這些記者拍得越多,那過了今天後就會摔得
越慘。
林默把顧意手裏的包包搶過來,道:“不管怎麽樣,還是我自己拿吧,我很不習慣。”
顧意沒有反駁。
二人一起進了專賣店。
林默身材好的優勢得到完美的體現,無論穿什麽衣服,都穿出一種婉約的韻味,讓顧意差點口水留成河。
一條深藍色長裙,剪裁得當,裙擺是開叉的,一走路,就特別顯出她腿長的特點。不過美中不足的是林默的腰實在是太細,把這件禮服硬生生穿出了一種腰大的感覺,所以不行,還要再換。
“不行不行,換。”
這一次是一條性感的短裙裝,上衣的邊是一圈圈的黃色的花朵,看起來為林默添了一絲活潑可愛。腰間倒是和林默的腰多相配的。下擺是采取的蓬蓬裙,但是沒有裙撐,就是自帶蓬蓬的效果。林默喜歡長裙,覺得這件太露,於是又下去換去了。
殊不知,在離這裏不遠的地方,站著一個雖然英俊但是臉色無比難看的男子,男子身邊的女子非常妖豔,像是看到了什麽不該看的樣子,連忙拉著男子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