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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一章 拿馬來抵鳥

  魏公公不是耍無賴,而是理直氣壯的討要這筆賠款。


  家國家國,家在前,國在後。


  何為家,子孫即為家。


  沒有子孫後代組成家,何來國。


  所以,魏公公成了太監,理論上斷了子孫根,使得家國天下少了最主要的一環——家。


  這事,往小了看是毀了魏公公個人,往大了看很可能壞了大明江山,毀了社稷基礎。


  沒有小家,便無大國!

  焉知他魏公公的後人沒有大將軍、大都督、大學者、大匠人、大狀師、大嫖頭呢。


  家國無小事,魏公公出於現實原因,隻要求金錢賠償,已然是講道理,講律法,講良心的了。


  否則,砸了你馬廠,把你搶個底朝天,誰又能奈何得了他?

  告狀,可以,條條大道通京師,你盡管去告。


  告贏了,算他輸。


  世上事,總講個理不是。


  沒有因,必然沒有果。


  魏公公來你馬廠,總不是沒有因果的。


  楊廠長渾身無力,棉被緊裹下的他,下麵也是涼涼。


  他意識到自己即將麵對一張天價賠單。


  一條好了的腿都要他五千兩,一條沒了的鳥要多少?


  想都不敢想呐!


  放眼廳堂內,皆是小賊太監的打手幫凶,沒一個自己人在邊上,那感覺當真是舉世無親,天下皆負我。


  賠…賠不起。


  楊廠長沒其它念頭了,他腦中空白一片,身子也開始搖晃起來。


  見狀,魏公公不忍,他為人實誠,怕楊廠長因為過於恐懼導致神誌迷糊,無法行使他的正常民事能力,於是直接在其耳畔喝喊一聲,給了一錘子價格——一萬兩。


  不容討價。


  一萬兩是多,是嚇人,然而天可憐見,一萬兩能買來一條活蹦亂跳的鳥?

  一個不完整的男人,內心的創傷有多大,又豈真是一萬兩能撫平的!


  嗯,別人或許不行,魏公公這,倒真可以。


  他這人,倒是蠻喜歡用錢來解決事情。


  當然,前提是他樂意。


  一萬兩的賠款肯定是遠超楊廠長的心理底線了,老實說,雖然做了十七年廠長,撈了不少,但真論手中流動的現銀,恐怕他一家一當加起來也不會超過萬兩。大多數撈來的錢都叫他拿回老家買房買地了。


  一條腿要了他五千,一條鳥再要一萬,加起來一萬五千兩,若按這數目賠,他恐怕得賣掉上千畝地才行。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楊廠長索性也放棄了掙紮,如死魚一般就想癱坐在地。


  奈何身上裹著棉被,兩腿竟然彎不下去,隻得痛苦而僵硬的用心死神死的目光看著那不要逼臉的小賊太監。


  態度也是寫在臉上的——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你個偷馬小賊真要老子賠也行,大不了把鳥割了給你!

  他可是真能下得了這狠心的,反正他今年也五十二了,那玩意怕也用不了多久。


  雖然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在敲詐楊廠長,但魏公公顯然知道被人敲詐的滋味。


  左安門前胡廣和沙千刀那兩倒黴蛋可是毀了他五個銅板姐兒夢的。


  因而,看到楊廠長那一幅隨你怎麽弄的表情,他覺得自己似乎做的有些過。


  “咱家知道你拿不出五萬兩,不過不要緊,隻要…”


  自己血淋淋的教訓剛跨年,魏公公不忍楊廠長失去人生的希望,考慮再三,給他指出了一條可操作的賠款道路。


  “什麽?公公要我的馬?”楊廠長愣在那裏。


  “嗯。馬。”魏公公點點頭,“按市價折算,如何?”


  楊廠長一臉猶豫,然而卻不是擔心把馬給了小賊如何向上頭交待,而是在考慮以怎麽樣的價格把這些馬折成小賊索要的一萬兩。


  爾今馬價其實並不高,去年有樁案子。


  說的是大同得勝堡和宣府張家口三處互市,共從蒙古人那裏易馬4089匹,每匹馬報給朝廷的均價為白銀七兩七錢,而實際上隻給了蒙古人不到七兩的交易價。


  之後,負責互市的官員將其中質量稍次的馬賣了九百匹給商人,每匹馬報價九兩三錢,共計獲利近兩千兩。而那商人又將這些馬分到各地以一倍的價格轉手,獲利近萬兩。這事被大同巡按偵知奏報朝廷,主持互市的官大同和宣府官員為此被免了不少人。


  而在萬曆、隆慶之前的嘉靖年間,馬價達到了平均每匹十五兩之高,這間接反應了當時明朝的邊防能力。


  一句話,明軍強大時,易市所得的馬匹價格就低。而反之蒙古人勢大時,馬匹價格就高。及至後來的崇禎年間,為了組建所謂的關寧鐵騎,明朝從蒙古人手中購買的馬價幾乎是萬曆年間的三倍有餘。就這,蒙古人還不樂意出售。


  在內地,馬價就更高了些。


  楊廠長身為馬廠負責人,自是明白如今的馬價,大概每匹二十兩左右。


  若是以這價格將馬匹充抵給小賊太監,那麽就要馬廠一次出欄五百匹馬。


  這個,他承受不住。


  因為,肅寧馬廠存欄的戰馬連同老弱病殘一起加起來,不過九百多匹。


  好在,魏公公也考慮到了他不能將馬廠給搬空,所以又給了楊廠長一個選擇,就是還可以按五匹馬配一個馬夫的標準,將馬廠多餘的廠工雇傭給他。


  一個馬夫按兩年工作時間算,不僅魏公公一年可以給馬夫三十兩銀子的薪水,還能按每人折抵五十兩的價碼充抵賠款。


  這樣事情就好辦多了。


  為了盡快送走這瘟神,楊廠長忍痛答應了賠款條件。


  馬廠有的是閑人,如衛所一般,早年間那些馬衛早演變成了世代馬工。而軍官及管理的官吏則成了地主性質的存在,他們本能的通過壓迫馬工賺取錢財,和喝兵血如出一撤。


  為此,很多馬工子弟偷偷摸摸在外麵做工生活,要不然根本維持不了一家老小的生活。


  一個人就能抵五十兩賠款,還能額外給這些人一條生路,楊廠長覺得這也算是自己離任前的一大善政。


  事到如今,他也沒有別的選擇。


  不答應,後果他可以預料。


  最後,魏公公如願以償從楊廠長這裏得到了四千兩現銀,三百匹戰馬,外加六十名馬夫。


  銀子,魏公公不是太上心,他喜歡的是戰馬和馬夫,尤其是後者。


  臨走前,心情很好的魏公公拉著楊廠長在馬場裏縱馬遛了一圈,在夕陽的餘輝下,留下了一段佳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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