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九章 皮膚細胞如何成為精神細胞?
我們知道,皮膚細胞是沒有感覺神經的作用的,我們的皮膚細胞是要通過皮膚下麵的感受器來感受皮膚所感受的外界刺激的,在最表皮的皮膚細胞,你傷害他,他是沒有感覺的,但是人類卻可以通過皮膚細胞的組織培養和再分化,將最簡單的皮膚細胞培養成為精神細胞,但是我覺得這裏命題所講的精神細胞是有些偏頗的,應該稱之為神經細胞而精神涉及的是思維,思想,邏輯思維的領域,而神經細胞涉及的是感覺,神經工作係統的領域,這兩個概念是不可以偷換的。 就像某些人會偷換概念混淆精神病和神經病之間的區別一樣,精神細胞和神經細胞也存在著本質性的差別,將精神細胞和神經細胞的對於外界刺激的感知混為一談是極為不科學的。 人類的精神活動倚仗神經係統作為感知和毆分析的媒介和生理功能,但是人類的精神世界和神經世界是不同的,是兩個係統,而不能一並而論。 人類通過神經係統,皮膚細胞的神經感知活動,進行神經係統對於世界的認知,但是人類的精神活動卻是通過神經係統為基礎,人類自主的邏輯分析和為此付諸的行為和動物的行為活動方式做決定的。 客觀的,皮膚細胞感知外界刺激,最後將皮膚神經所感受的刺激的信息傳遞給大腦以及神經係統,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這個過程中人類的神經係統對於外界刺激的邏輯分析以及神經分析的具體的反應和感知,都可以乘坐為精神行為,但是我認為皮膚細胞既不能單純的他是作為神經細胞也不能單純的他可以僅僅是作為神經細胞而存在的,人類的神經活動不能簡單的用精神活動來解釋。 精神活動是認知性的,是具有人類特殊的自主活動的,是人類的行為活動的一種特殊的解釋,但是神經活動卻出自動物的本能,當然我們不排除那些先的或者是後的神經係統疾病導致的神經障礙這一個特殊的現象。 但是神經細胞和精神細胞是有區別的,動物甚至是植物的神經活動和精神活動也是不一樣的,但事實上,在大眾以為的最直接的感官範圍內,人們經常把神經活動和精神活動所作出的行為混為一談,這是不正確的,也是不科學的主管認知。 精神活動可以涉及的範圍是很廣義的,範圍是很廣泛的,他可以涉及神秘的第六感官,可以涉及人類的思考邏輯思維以及分析能力,更可以涉及人類的心理學層次。但是神經係統僅僅是依靠動植物的神經係統,對於外界事物的客觀刺激所進行的感知以及反映行為稱之為神經係統的行為,她與精神層麵涉及完全不同的領域,在大概十年前左右,電視台的神經外科醫生,和精神病醫生曾經對精神病和神經病的區分做了一次大規模的討論和對這種病造的科學普及。 這個事件雖然在一定程度上還是沒有使得普通的民眾區分精神行為和神經行為的區別,但是他給了人們一個概念,那就是神經學與精神學是兩個不同的領域,他們之間既有交叉融合的共同點,也有不同點,人類的精神世界的物質基礎是神經係統,至少這件事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