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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韓琴怎麽還不道歉!(1更)

  書店有那麽多書,你偏偏買了《少年偶像》。


  電視台有那麽多劇,你偏偏追了《公主的新衣》。


  書你很喜歡,劇你也追得很開心,一開始你並沒有意識到書的作者就是劇的編劇,當這個事實忽然被揭露時,驚喜之餘,你覺得這可能是緣分,是宿命!


  兩份喜歡疊加在一起,“1+1”絕對大於2!


  這和暗戀差不多,感情的加深大半來自腦補,暗戀對象還什麽都不知道呢,自己就把自己感動不得了。


  這事兒最開始還是個不追劇的男讀者發現的,男讀者是《少年偶像》在天涯正火時被帶入坑的,平時並不追劇,可家裏的電視被妹妹占著不放,陪著看了兩集,偶然發現編劇是“聞櫻”——可憐的張光真老師,大名明明排在聞櫻前麵,在男讀者眼裏竟生生被忽略了。


  這個男讀者將自己發現的線索整理成帖子發到了論壇裏,短時間內跟帖無數,才有了讀者們湧入聞櫻的博客,向聞櫻留言求證的情況。


  雖然已經知道了聞櫻的本名,但讀者們更習慣稱呼聞櫻是“小魚”,叫起來更親切。


  老讀者們比較佛係,沒有太大攻擊性,剛剛從李夢嬌、雲宸粉絲和電視劇觀眾轉化來的新讀者們就完全不一樣了。


  新讀者們發現了一個新的寶藏,揮著鋤頭使勁挖,越挖越快樂,很快就把《少年偶像》的名譽權官司挖了出來。


  聞櫻不是時時刻刻都能登錄博客,並沒有及時回複讀者們的疑問,導致這個帖子持續發酵,跟帖的人多了後帖子就轉了風向,從大家湊在一起快樂扒皮聞櫻的馬甲,變成關注官司的進展。


  “逆流的魚”贏了名譽權官司,法院判決《愛格》要在十月刊公開道歉,同時韓琴也要道歉。


  雜誌十月刊沒上市,所以沒道歉,這個可以理解。


  那韓琴道歉了嗎?

  當初在論壇上匿名爆料時的醜陋嘴臉還曆曆在目,“逆流的魚”用“小魚本魚”這個ID留言勸阻,韓主編都不為所動, 那股囂張氣焰隔著電腦屏幕都能感受到。


  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為了挽回名譽,小魚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現在官司都贏了,判決書都刊登了,韓主編怎麽還不道歉?


  有人在帖子裏普法,說一審判決後,雜誌和韓琴可以提出上訴,不服判決結果自然就不用道歉啊。


  “不會吧?”


  “臉皮也太厚了!”


  “知錯認錯還算條好漢。”


  “韓琴道歉了嗎?韓琴什麽時候道歉!”


  鄒蔚君和聞櫻還沒買水軍呢,這話就被帶起了節奏,也幸虧現在隻有博客沒有微博,要有微博,#韓琴道歉#的話題多半要衝上熱搜了。


  讀者們罵韓琴不聲不吭當縮頭烏龜,殊不知韓琴現在是有苦說不出。


  《少年偶像》第二次加印,鄒蔚君帶著整個出版社的忙碌,連隔壁萬編輯都探頭探腦想要幫忙,唯有小鯢不見蹤影。


  小鯢不激動嗎?


  不,小鯢激動極了!

  李夢嬌、雲宸的綜藝節目還沒播出,《少年偶像》賣脫銷前,小鯢就在鄭致和的陪同下回魯省找韓琴打官司去了。


  小鯢在魯省得知《少年偶像》二次加印,心急如焚,恨不得立刻挽著袖子把韓琴打敗就折返回蓉城。


  鄭致和勸小鯢不要急:“打官司就怕沉不住氣,你這邊要是贏了,對《少年偶像》又是一次宣傳,咱們千萬要穩住。”


  小鯢深呼吸,“你說得對,韓琴現在肯定更著急。”


  小鯢聽說韓琴現在是校對編輯,頗為解氣。


  這才叫風水輪流轉呢!

  韓琴一個大主編被降職為校對編輯都不急,自己為什麽要著急?

  鄭致和忍不住笑起來。


  別看小鯢年輕,人可聰明著呢。


  做律師的最怕遇到不理智的當事人,但凡當事人能聽得勸,律師要省好多事呢。


  ……


  韓琴現在就如小鯢所說,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


  《少年偶像》短時間內二次加印,是鄒蔚君的工作成績,同樣是韓琴的工作失誤。


  上麵的領導不止一次問韓琴為什麽會放跑“逆流的魚”,韓琴的上司頂不住了,直接推韓琴去挨罵。


  答案很明顯嘛,是韓琴在工作中過於自大!


  時至今日,韓琴已經沒辦法挽回這一失誤,她隻想保住自己最後的陣地,不能讓小鯢再贏了官司。


  以前韓琴是主編,沒有了熊律師,還能請到杜禮那樣的律師。


  ——那是趙棟想給聞櫻添亂子,才幫忙聯係的,自從一審判決後,韓琴丟了主編之位,趙棟就撒手不管了。


  人家堂堂一個僑商,和一個雜誌校對編輯來往,豈不是自降身份!


  勢利眼的不僅是趙棟,韓琴沒了主編職務,多年經營的人脈毀於一旦,韓琴此時再想請熊律師,對方早被韓琴弄得寒了心,對韓琴避而不見。


  小鯢告上法庭的不止是韓琴,還有雜誌社,看著韓琴像沒頭蒼蠅般亂轉,最後還是雜誌社出麵請了當地有名的律師幫忙辯護。


  這一案子裏,那名行賄小鯢的雜誌簽約作者是關鍵人證,人證出了問題,整個證據鏈都要塌掉。


  簽約作者成了重中之重。


  律師問韓琴情況,韓琴麵無表情:“是雜誌重點培養的作者,她知道在法庭上怎麽說!”


  這是給作者許諾了利益?


  律師覺得還不夠。


  口頭許諾,作者未必會深信。


  如果真的萬無一失,倪思思就不會和韓琴、雜誌社打官司了。


  “不要讓人證成為第二個倪思思。”


  律師是不會教唆韓琴收買證人做偽證的,但韓琴自己聽懂了潛台詞。


  韓琴手裏還捏著一筆積蓄……這錢終歸要花出去買平安啊!


  開庭那日,秋雨綿綿。


  小鯢與鄭致和見到了韓琴請來的人證。


  這個女作者比聞櫻年紀大,已經結婚生子了,也是愛好文學的女青年,《愛格》沒創刊前就在給其他雜誌寫稿,屬於一些讀者會比較眼熟筆名,但又對其作品印象不深那種。


  要說成功,肯定不如聞櫻成功,倒不是文筆不好,是天賦沒那麽高,又缺了點運氣,沒能一鳴驚人,慢慢淪為了平庸。


  但雜誌,或說整個文學界,更多還是這樣的腰部甚至底層作者在支撐者,小鯢覺得這個作者寫稿時勤奮踏實,大家成了朋友,才會互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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