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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溫柔不是軟弱,而是教養(1更)

  請了一個像鄭致和那樣的律師打官司,真的是太給力了!

  鄭律師動作快且經驗豐富,不至於一趟趟跑法院補充證據,很快就成功立案了,所以七月下旬剛到,法院的傳票就送到了《愛格》編輯部。


  韓琴遲到了,鄒蔚君沒生氣。


  韓琴不接鄒蔚君電話,拒絕溝通,鄒蔚君不生氣。


  韓琴就覺得鄒蔚君軟綿綿的。


  她錯將鄒蔚君的教養當成了好欺負,沒想到鄒蔚君會這麽剛,直接把《愛格》告了。


  要求雜誌道歉,恢複新人作者“逆流的魚”的名譽!


  法院怎麽會立案呢?


  《愛格》上刊登的解約聲明雖然模糊了關鍵詞,但又沒說錯。


  雜誌編輯向“逆流的魚”索要《少年偶像》後麵的稿子失敗,逆流的魚選擇和蓉城出版集團簽約,這些都是事實啊!

  法院傳票送到編輯部,對韓琴來說是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強,特別是被總編叫去問話後,韓琴臉上布滿陰雲。


  韓琴在上司麵前是應對過去了,說是蓉城出版集團在搗鬼。


  “現在《少年偶像》的熱度炒得那麽高,最先就從蓉城鬧起來的,我隻是想和逆流的魚解約,又怎麽會花力氣替她宣傳?”


  《少年偶像》在蓉城的熱度最高。


  蓉城的紙媒影響力輻射整個川省,甚至是隔壁渝城。


  韓琴可沒那麽好心要幫《少年偶像》宣傳,那些惡評根本就不是她找人放的。


  當然,她的確是準備要這麽幹,但那是《少年偶像》真正上市後的打算,韓琴之前賭的是解約聲明刊登後,蓉城出版集團直接放棄《少年偶像》這個項目的可能。


  畢竟是新人作者,還沒正式出書就壞了名聲,蓉城出版集團何必去賭?


  更重要是《愛格》選擇解約,《少年偶像》前期積累的人氣就斷掉了,蓉城出版集團旗下並沒有拿得出手的青春文學雜誌,想接也接不上。


  讀者是《愛格》的,《愛格》不再連載,《少年偶像》就成了一潭死水。


  再好看的書,沒有後續,沒了討論,熱度慢慢就降了。


  至於“逆流的魚”,和《愛格》解約,出書的計劃也沒了,以後再投稿業內哪本雜誌不掂量下她的“前科”?

  換筆名投稿也有可能。


  不過換筆名後沒寫出頭倒罷了,隻要寫出了名氣,真實身份在業內是藏不住的,韓琴自然會有別的打算。


  韓琴想的挺好。


  如果幫聞櫻策劃出版《少年偶像》的編輯不是鄒蔚君,韓琴的計劃說不定真的會成功。


  畢竟一個尚且看不出市場價值的新人,不值得出版集團耗費那麽大力氣去維護。


  可韓琴碰著的人,偏偏是鄒蔚君。


  鄒蔚君的溫柔是家庭教養,鄒蔚君的執著和較真同樣深受家庭影響。


  這樣的性格是雙刃劍,讓鄒蔚君在被丈夫背叛後受到了很大傷害,甚至患上了抑鬱症。


  但當鄒蔚君把這種性格用在事業上時,執著和較真,就成了事業的助推力!


  不較真,鄒蔚君不會堅持不為《噓,小秘密》的尺度道歉。


  不較真,鄒蔚君就不會舉報宋佛鄉性騷擾。


  就算鄒蔚君不認識聞櫻,聞櫻不是謝騫的同學好友,隻要鄒蔚君簽了聞櫻的書,聞櫻的書又確實不存在“抄襲”等原則性錯誤,鄒蔚君都會為了聞櫻的名譽較真到底!


  韓琴小看了鄒蔚君,才讓雜誌收到了這張傳票。


  總編的詢問,還勾起了韓琴這段時間積累的不滿:“蓉城出版集團也夠不要臉的,他們就是借題發揮,不知是誰這麽無恥,蹭著咱們雜誌的熱度炒作,先是放出了惡評,又請人刷好評,讓很多沒聽說過《少年偶像》的讀者都知道了有這書,現在又告了咱們雜誌,是想借著打官司繼續炒作吧,您有沒有覺得這套路挺熟悉的?”


  是挺熟悉的。


  上半年的暢銷書《噓,小秘密》就是這樣火起來的。


  先是搞了驚悚的宣傳語吸引關注度,那宣傳語明顯就是故意的,在《噓,小秘密》之前的科普圖書,哪個不是低調又老實,隻有《噓,小秘密》劍走偏鋒。


  如果是別的科普圖書倒也罷了,偏偏是青少年生理衛生……這樣的下限,還真沒有幾家出版社能突破,大家都是要臉的嘛。


  然而要臉的老實人沒肉吃,不要臉的蓉城出版集團做出了上半年最火的科普圖書《噓,小秘密》。


  韓琴說的對,如果蓉城出版集團是這樣的行事風格,搞《噓,小秘密》火了嚐到甜頭,可能還想在《少年偶像》這書上複製一回成功套路?

  不僅是蓉城出版集團才掌握了紙媒陣地。


  蓉城出版集團如狼似虎發動了進攻,《愛格》不是石頭縫裏蹦出來的沒爹沒媽的野孩子,雜誌隸屬的魯省出版集團同樣不是吃素的兔子。


  總編看著法院傳票,眉頭緊皺,讓韓琴自己處理。


  “以後你再說什麽話都要謹慎,不要被人抓住漏洞,這件事後續你看著辦吧。”


  區區一張法院傳票,不至於把雜誌給嚇住了。


  大家都是家大業大的,蓉城那邊能請律師,難道《愛格》請不起?


  雜誌不可能收到傳票就馬上給一個新人作者道歉,前後言辭不統一,反而在讀者麵前失去了公信力……這種行為俗稱是自打嘴巴子,雜誌肯定不能做。


  韓琴得了上頭的允許,先谘詢了做律師的朋友。


  律師朋友覺得這是個小官司。


  “這種官司很難打的,雜誌有權選擇解約,作者告你們毀壞名譽,你們可以反過來告作者毀約,我記得在雜誌上連載的小說你們是有優先出版權的吧?隻要你們沒有正式出函說放棄了《少年偶像》的出版,作者越過雜誌和蓉城的出版社簽約,可以說是她違約嘛。”


  作為被起訴的一方,最好的辦法不是按照對方的節奏走,去證明自己沒罪,而是主動發起進攻,反客為主。


  韓琴的律師朋友和鄭致和不是一個做事風格,鄭致和的攻擊性藏得深,這位律師朋友則毫不遮掩。


  辦法是個好辦法,但這樣一搞,韓琴總覺得自己是在配合鄒蔚君炒作,讓鄒蔚君白白占了便宜。


  韓琴正遲疑呢,繼編輯部收到法院傳票後,警察又找上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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