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小說
“吃完了沒有?譚誌你跟我去一趟後門那裏,當個靶子。”安仁囫圇喝一口粥後,走到譚誌的後麵說道。
“嗚嗚嗚,好了好了,不過你這個病人去真的好嗎?在未知的情況下,還是機動性比較強的人一起去比較好,人多不行,人少就虧,我和清雅去吧,我在我們之中是比較了解她的。”譚誌喝碗粥,思考了一會後說。
看向細嚼慢咽的清雅,她點點頭,確實如此,靈活性來說,她是很強的,雖然沒有和在座的各位比過,但這點自信還是有的。
安仁也思考了一下,也點點頭,同意了他們,看向掛在壁爐旁邊的兩件雨衣,現在已經烤的差不多了,穿起來十分暖和,雖然有一些汗臭味,但是現在也不是計較的時候。
七人被困在一座山上,隻能打倒已去世的女主人書上寫得怪物才能獲得拯救的機會,趁廚房裏麵的儲量吃光之前,趁自己還有士氣之前,一切的探索就此展開。
安仁坐在沙發上,打開了紅梅所寫的那本書,第一段就描寫了幽靈的形態:它通體幽白,可以穿過一切的實體,但有生物靠近它時,它會將內心的所有想法向它傾述,但生物的大腦並不能一時間接受這一中信息的傳輸方式,之後不是變得瘋癲,就是死亡。
如果說這些怪物具現在這個世界的話,那能不能說明紅梅的手稿就是一個所有者物品,我們也許是進入時觸發了啟動的契機,也許是上山,也許是在搜索的時候碰到的一個什麽東西,總而言之,至少這也是一個方向。
接下來,安仁並不是去尋找藏在這個宅子裏的手稿,而是繼續往壁爐裏添上幾份信的木材,他發現,空氣中的冷氣開始變多了,原本晚上也沒有這麽冷,往窗戶上麵哈一口氣,會迅速成霧,久久不散,在這棟宅子裏找了幾件裝飾用的皮草披在肩膀上,翹著二郎腿坐在英式沙發上,若不是衣服褲子鞋等不襯這環境,這完全是一個富家子的氣質。
估摸也就一個小時,跳著看這本連書名都沒有的書,從飛翔的老鼠到土裏雕刻著圖騰的土撥鼠,再到似鐵堅硬的甲殼蟲,倒是見識到了這位女士不俗的想象力,而水裏的怪物的名字叫做水怪,隻能生活在水中,厭惡陸地上所有的生物,一有船隻經過,他們都會在一個沒有人跡的地方將船上的人殺死吃掉,且品質還是毫不畏懼。
是一本有意思的小說,故事的梗概大概是一個鄉村老師帶著自己的妻子來到一個度假的仿古式城堡酒店度假,和一群旅客朋友遇到的各種匪夷所思的生物的事情,最後結尾在後院裏的一個名叫墨菲斯托的怪獸麵前全軍覆沒。
但全軍覆沒這個結尾是有待商榷的,因為很明顯的文筆用詞有很大的不同,完完全全是兩個人寫的,中間的分割應該是下麵一段:
他用眼睛看著後院的怪物,內心深處的孔距被完全勾引出,他明白這樣的怪物是不可能被自己打敗的,被妻子打敗的,被所有人打敗的,它就是人內心深處最深的恐懼,能吞噬你,埋沒你,上百年後,沒有人將記得你的光榮,因為你輸給了恐懼,沒有一個英雄敗落在恐懼麵前。但我不是英雄,他緊接著想到,我不是英雄,所以可以轉身就逃,逃到天涯和海角淡忘這個怪物帶給我的傷痕。
至此,本書應該就完結了,後麵的文筆完全不同,最後主人公打敗了怪物,落得個好結局。
挑選一些段落看下去,沒有記住細節,但劇情是了解的差不多了,主要還是要提防其中的怪物。
安仁放下書本,問了吳克書房的位置就前去查看,他想要找出其中的原稿出來,或許這就是整件事情的起因,但隻有他能想到這件事嗎?不見得,可能昨晚他們已經完全找過一邊,帶著撿漏的心態,走進了書房。
譚誌兩人穿著笨重的雨衣出了後門,一腳深陷在泥土裏,一個身形不穩被清雅抓住,另外一腳踩了踩石板路麵,將深陷的小腿拔起來,帶動了一團團的泥漿出來,然後是踩了踩另外的泥土,發現並沒有這種那塊泥土的鬆軟。
用一支樹枝捅了捅剛才的坑,發現這是一個大約三乘四的一個不規則的坑洞,將石頭丟下去,慢慢的,石頭沉了下去,確定了這是一個小小的沼澤。
打雨打在兩人身上,隻好盡量不要踩在泥土裏麵譚誌用全身壓斷兩根比較長粗的樹枝,遞給了一支清雅:“給,走的地方先用這探一下路,遇到情況直接說出來就行,這鬼天氣霧氣怎麽變這麽大,盡量不要離的太遠吧。“
清雅點點頭,用一顆小石頭扔在前麵,測了一下視距,說道:“我找一下右邊,你找一下左邊,我們不要離開超過十米左右的距離,以安全起見,你的能力沒有戰鬥的能力,一遇到情況就往我這邊跑。“
譚誌翻了一下白眼,拿出紙筆,在笨重的雨衣下還是能拿穩,牛皮外包下的本子相當於給了一個雨傘,他也做好了作戰的準備,一有情況他都能瞬間感知,然後跑道清雅的身邊,且清雅自身的實力他都沒有搞懂,有機會的話,還是探一下底。
至於兩人在沒有任何請報下,隻在一本小說的指導下能在這裏找到什麽線索,且小說的城堡完全和這裏對不上,唯一可以對上的就是風格,至於院子在哪,還是要再分析一波小說,或許更要找到原稿。
這樣亂來沒有意義,至於安仁為什麽要來這裏找,純粹是來碰運氣嗎?他昨晚說了一些關於紅梅和張科和的過往,難道這裏有一些線索埋在這裏?
可能隻是多心了,但至少心安定了下來,回想起在呂市時安仁沒有做過一些不合理的事情,或許是有什麽話不能在當時說的。
沉下一口氣,開始專心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