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職
大夏朝與明清相仿。
京城叫寧城,位置在現代的南京一帶。
商瀾是北方人,租房時想起了蘇軾的詩:“可使食無肉,不可居無竹。無肉令人瘦,無竹令人俗。”
當然了,她隻是一個搞刑偵的女警,並沒有大文豪蘇軾的境界,之所以喜歡竹,純粹是新鮮感作祟。
金魚胡同不是正兒八經的胡同,街道前有一條丈餘寬的小溪,溪水邊栽了不少竹子,風景優美。
環境好,租金也貴。
東廂房十幾平米的一間小屋子,月租八百文,這還不算什麽,據說大比年年初時會漲到三兩。
原主在六扇門當差一年,每月進賬三兩。雖說賺的銀子都自己拿著,一整年下來也不算太少,但去掉每月固定花費、出差陸洲時的額外消費,以及買瓷器的錢,剩下來的不多。
商瀾總共還有三兩碎銀。
她之所以敢把房子租在這裏,是因為蕭複借她的五百還剩三十八兩。
背著五百兩的巨債,企圖靠打一份每月一兩銀的短工來還,真的太難了!
商瀾歎了口氣,賣力地把裝瓷器的木箱子從馬車上卸下來,再一箱箱搬到鋪子後麵的庫房裏。
五趟走下來,後背全濕。
商瀾用袖子擦了把汗,搬起第六箱。
“慕容……商瀾!”有人在馬路對麵喊她的名字。
商瀾放下箱子,往對麵一瞧,隻見謝熙牽著一匹黃驃馬旁,正熱情地朝她招著手。
“不是說清楚了嗎,怎麽又來了?”她咕噥一句,還是過去了。
從慕容家出來的第二天,她就走了一趟六扇門,把陸洲的任務交了,差旅費報了,同時還領到一份炒好的魷魚。
——新上任的六扇門門主是原副門主,祁勁鬆。此人一直認為女子在六扇門中發揮的作用不大,因此一轉正就把六個女捕快打發了。
失業的同一天,謝熙對她表明了態度。
原本隻是相親的關係,肯說一聲已經是良心了,商瀾舉雙手讚成。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
古代生存不易,她必須允許謝熙變心。
“謝哥,什麽風把你吹這兒來了?”商瀾問道。
“當然是夏天的熏風,慕容……商捕快,門主派我請你回衙門。”謝熙拱了拱手,“恭喜官複原職。”
商瀾大悅,毫不矜持地露出八顆整齊的小白牙,“此話當真?”
她是笑美人,笑的時候五官飛揚,格外燦爛。
謝熙還是頭一次見到笑得如此張揚的慕容藍,心裏咯噔一下,隱約生出了絲絲悔意。
他強行別開視線,落在商瀾褐色的長褂和布滿塵土的玄色布鞋上……然而,她打扮雖寒酸,但整個人完全沒有寒酸的意思,身高腿長,挺拔明媚。
“當,當真。這種事豈是開玩笑的,商捕頭跟掌櫃說一聲,咱們這就走,莫讓大人久等。”謝熙指了指已經在門口張望的瓷器鋪掌櫃。
“那你等我一會兒,掌櫃歲數大了,我幫他把剩下幾箱瓷器搬進去。”商瀾大步跑回去,搬起一箱,邊走邊跟掌櫃辭工。
掌櫃聽說商瀾要回六扇門,不但不敢攔,還要給她結算這幾日的工錢。
商瀾不等人家找到接替的就撂了挑子,不好意思拿工錢,再三謝過掌櫃,同謝熙一起回了六扇門。
六扇門門主簽押房。
祁勁鬆大約四十出頭,身材健碩,濃眉大眼,男子氣概十足。
商瀾從原主的記憶中得知,祁勁鬆對女子不太友好,是個妥妥的大男子主義。
祁勁鬆大馬金刀地坐在書案後,雙手壓著上麵的一張文書,頭略向前伸,甕聲甕氣地說道:“叫你回來,是因為有個案子需要你幫忙。”
你大爺的,耍人玩呢!
商瀾瞪了一眼無措的謝熙,有些生氣地反問道:“所以,我辭了工,祁大人卻隻是叫我幫忙?”
祁勁鬆臉色一沉,低下頭,到底道:“回來可以,前提是破了這個案子。”
頭習慣性向前伸,說明此人攻擊性強;沉了臉,又回避她的視線,說明他不願接受她破案之後的結果。
商瀾猜測,她能複職大概是上麵壓下來的結果,這位祁大人並不情願。
那麽,誰會為她說話呢?
她隻認識一個蕭複。
如果是蕭複,他又為何多管閑事?
怕自己消沉下去,北鎮撫司便再也找不到慕容飛一案的線索?
嗬嗬……
這算什麽,因禍得福嗎?
祁勁鬆見商瀾久久不答,直勾勾地看著他手下的文書,終於有些不耐,把文書往下一帶,扔進抽屜裏,“不同意就算了,小謝送她出去。”
謝熙心裏窩火,又不敢頂嘴,隻好強撐著笑意說道:“慕容姑娘……”
“我叫商瀾。”商瀾打斷他的話,“祁大人,我同意了,哪個案子?”
祁勁鬆有些失望,眉心擰成一個大疙瘩,看向謝熙,“飛花令的案子就交給你們了,小謝帶她去看看‘飛花令’的卷宗。”
謝熙怔了好一會兒,最後白著臉說道:“是,門主。”
商瀾敷衍地道了聲謝,同謝熙一起出了簽押房。
“飛花令是什麽案子?”她有預感,如果祁大人不想讓她回來,案子的難度一定不小。
“唉……”謝熙歎了口氣,“這是一樁陳年老案了,每年死兩三個,五年死了十四人,到現在連個嫌犯的影兒都沒看到過。”
外麵熱,二人去了捕快們休息的倒座房聊案情。
房間不大,中間放著兩張八仙桌,桌旁擺著八條長凳子。
謝熙請商瀾坐下,在桌子上隨意挑了隻有水的杯子,灌了好幾大口,才把案情娓娓道來……
飛花令,原是讀書人行酒令時的一個文字遊戲,但在這樁案子裏,則是一樁連環殺人案的核心內容。
此案的死者皆為女人,死亡時間均與某一種花的盛開有關。
死者被繩索勒死,頭上插一朵盛開的鮮花,遺容安詳美麗,小衣裏塞一張紙條,上麵寫著一句有“花”七言的詩詞。
十四個人十四句詩詞,每一句都符合飛花令的規則。
這就是“飛花令”一案的綜述。
第一樁案子發生在昭和元年春。
案發地在西城美人丘,死者是暗、娼,二十八歲,發髻上插的是豔黃色的迎春花,紙條上書:春花春月年年客。
第二樁案子發生在昭和元年秋。
案發地是距離京城不到五裏地的一處野樹林,死者是個十八歲的小媳婦,發髻上插著菊花,紙條上書:不是花中偏愛菊。
第一樁“花”字在第二,第二樁“花”字在第三,以此類推。
今年六月死了第十四個,死者是花間樓的頭牌,案發地是她的房間,發髻上插了一朵碩大的荷花,紙條上書:花底忽聞敲兩槳。
……
十四樁案子,謝熙最熟悉的是最後一個,所以,他去庫房找來了卷宗。
古代沒有先進的技術,能保存的證據有限,卷宗極為簡陋。
除了幾個疑似的腳印尺寸,飛花令,一脈相承的毛筆字,同樣的竹紙,其他的什麽都沒有。
作者有話要說: 第一樁案子來啦。
因為要等第一個推薦,字數有點少,抱歉抱歉。
備注:春花春月年年客,為納蘭性德的詩句。
不是花中偏愛菊,為元稹的詩句。
花底忽聞敲兩槳,為歐陽修的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