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從去皇陵路上,落千用一小塊細布堵住了鈴鐺裏麵的小球,怕它走路帶弄出聲音。如今倒是巧,這精致的小鈴鐺,能當不少銀子。
落千小心翼翼的將裏頭的小布團取出來,搖晃了一下,鈍悶的聲音,帶著幾分脆,很精致的鈴鐺,巧的事,這樣精細的做工,沒有留下任何印記,不知道出自哪個匠人之手。
當初落千讓金石看過這個鈴鐺,還讓他去查這鈴鐺出自何處,可惜,一無所獲。
既然離開了那個是非地,留著這個證物也沒什麽意義,眼下,沒有印記,倒是方便她出手,當了這個鈴鐺。
純金的鈴鐺,做工精巧,樣子十分討喜,且是死當,當鋪掌櫃也給了個實在價格,當了五銀子。落千知道,這個價格,掌櫃已經很厚道了。
五銀子,夠大娘這樣一個普通家境,吃穿兩年。
落千拿著銀子,去了米鋪,買了半袋大米,又給了跑腿的小子五個銅板,讓他送到槐樹那邊,等著回下水河村子的驢車上。
之後,去了布店,落千找掌櫃的買了些布頭,零碎的粗布頭,不值幾個錢,落千用二十文,買了半包,在其中找了塊略大點的布,包了起來,之後,咬牙花了五十文,買了二尺素色的緞麵,又花了四十文,買了各色的線,放在包袱裏,一起抱著往回走。
落千想做幾個荷包,她女紅勉強過得去,能應付一陣。
落千回到跟大娘約好的地方,略等了一會兒,就見大娘跟二子回來了,二子手中,拿著一個饅頭。看見落千,便小跑著過來,將手裏的饅頭,塞給落千。“姐姐快吃,還熱著。”
看落千沒有接饅頭,二子以為落千沒有吃到餛飩不高興了,便解釋道:“可惜餛飩不好帶,不然,就給姐姐帶餛飩了。”
這樣毫無芥蒂的親昵的舉動,落千仿佛許久沒有體會過,於是,落千迎著二子快走幾步,將饅頭接了過來。掰了半個給二子吃,二子卻搖頭,“姐姐吃,我吃過了。”落千又將半個饅頭遞給大娘,大娘也道,“你快吃吧,買了兩個饅頭。”
落千便不再客氣,秀氣的將饅頭吃完了。
回去的路上,大娘看驢車角落放了半袋米,心想,誰家這麽大方,買了這麽多米?回去的路上,二子興奮的跟落千說著,他今日在鎮上,見到好些個好玩的東西。
下車的時候,趕驢車的車夫,將米遞給落千,“姑娘的米,酉時便送了過來!跑腿的小二,還特意給了兩文錢讓我替你看著!”
落千心想,跑腿的小二還挺實在,知道分車夫兩文錢,這地方的人很樸實,因此,格外守信!
落千看大娘詫異的看著自己,也沒多說,費力的拎著米袋,往前走。二子看了,趕忙搭了把手,跟落千一起,抬著米,回了家。
進了家門,落千放下米,才鬆了口氣,跟大娘解釋,“我有個隨身的物件,眼下日子難過,便當了,以前總想留著做個念想,現在也沒什麽可留作念想的,我們先顧著眼下,熬過這陣子再說!”
落千的情況,大娘是清楚的,這姑娘的衣著,不像農家的,可落千不說,她便沒有問,不想揭人傷疤。
如今,落千當了自己的東西,也是為了買米,大娘長歎一聲,默默的走了出去。心想,落千是個懂事的孩子,生了場病,連一直帶著的東西都當了,可見,實在不想回她原來的家,也是個可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