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不敢有意見
他聲音微微帶著沙啞,像是剛剛醒過來:“你接到消息了嗎?說是要配合電視劇前期宣傳,我們可能還要一起拍拍宣傳片。”
司邵庭貌似不經意的說著,其實心跳的很快。
天知道他為了找一個跟顧盼合體工作的借口,動用了多少關係,才把這部本來應該明年播出的劇愣是推到了如今,這速度簡直快的令一眾圈裏人咂舌。
誰家電視劇是拍完沒幾天就急匆匆的播出的啊,那剪片子的倒黴蛋都快累的進醫院了好嗎。
顧盼卻是渾然不知,隻“啊”的答應了一聲:“好啊,左右我也沒什麽事,會盡量配合的。”
“你要在娛樂圈發展的話,總要掛靠一個娛樂公司吧。”司邵庭不緊不慢的提醒:“這樣有些活動你參加的時候,也比較方便,哪有明星是一個人來來往往的。”
顧盼一想也是,但她卻也沒有什麽興趣在娛樂圈深耕,顏家也沒有相關產業的涉獵,微微遲疑的瞬間,就聽見司邵庭繼續循循善誘:“不然,你就簽到我旗下的娛樂公司去吧,就掛個名,也不指望你給公司創造什麽業績。”
那不就是擺樣子,讓她去做個關係戶社會閑散人員嗎。
顧盼下意識的喃喃:“這不太好吧,同公司的會有意見吧。”
“沒事,不敢有意見。”司邵庭頓了一下,隨即到底按捺不住:“要不,你現在有空就過來,我找個人接待一下你,不然過幾天跑活動,你一個人,多可憐。”
顧盼飛快的在腦子裏衡量了一下,就算她並不怎麽想在娛樂圈紮根,但是《鳳瀾》這部劇的相關宣傳還是要參加的,這是合同上的售後內容,不僅是一些活動,而且還要參加一些宣傳節目的錄製,到時候現場可能會有很多狀況很多人,她總不能自己一個人應付。
在劇組的時候可以忍忍,可並不是所有場合,她都乖乖拍戲默默忍耐就可以。
好歹司邵庭對自己沒有惡意,比自己出去找什麽不靠譜的公司強多了,要知道現在幾乎所有娛樂公司旗下的藝人,都是有kpi要完成的,完不成那就是違約,她簽哪裏都夠頭疼的。
這麽一想,她也隻能接受了司邵庭的好意:“那我一個小時後到,你把公司地址發我手機上。”
“好,不急。”司邵庭溫聲掛了電話,嘴角不由自主的勾起一個弧度。
好久不見老婆了,都不知道老婆是胖了還是瘦了。
他原本是坐在辦公室裏處理公務的,這會兒忙叫張秘書取消了下午的所有商務活動,起身去一旁的更衣間找了件休閑西裝換上,對著鏡子隨便瞟了一眼,覺得這西裝顏色太沉,看著太正式,又換了一件淺色的,想來想去把袖扣也摘掉了,又把領口的扣子解開幾顆,裝出一副很隨意的樣子,就出門讓司機載他去星輝影業。
星輝影業是司氏旗下的一家新開的娛樂公司,新到什麽程度呢,辦公樓裏目前還沒有幾個人,公司的定位和人員都還沒有安排完,嗷嗷待哺,司邵庭原本是想讓這個新公司多多探索一些市麵上空缺的綜藝節目和形式,說白了,就是拿來做實驗的小白鼠。
整個團隊準備都用00後的新人,除了帶藝人的經紀人,經紀人這個行業還是需要不少沉澱和人脈的,目前整個公司定下來的經紀人就一個,是從老牌娛樂公司惠天挖來的金牌經紀人,崔佳軒崔姐。
崔姐一手捧紅了當今影壇的三金影後祝思琪,是炙手可熱的香餑餑,挖人可是花了星輝不少的啟動金。
司邵庭匆匆下車,趕到了星輝,把現有的人員都統計整頓了一番,就假裝非常無意的,十分碰巧的,在大廳內“偶遇”了剛來的顧盼。
顧盼穿著純白體恤和小腳褲,長長的馬尾綁的很高,在腦後晃來晃去,滿滿的青春活力,一看到司邵庭就快走幾步,一張小臉笑開:“司總,正好,你也在。”
身邊負責接待的小秘書一看這位小姐跟司總是認識的,頓時態度更加溫和恭敬了,乖乖的站在顧盼身邊微笑:“我們司總平時很少來公司的,顧小姐運氣真好。”
“是呀。”顧盼軟軟的笑,她還有點擔心來了之後不知道該怎麽說,總不能說我是來你們公司混日子走後門的,實在是太*了,還好居然遇到了司邵庭,這會兒莫名的心就安定了幾分。
司邵庭的演技絕對是影帝級別的,有些驚訝的點了一下頭,之後貌似隨意的開口:“我來這裏等會兒開個新員工會議,正好,現在也沒什麽事,帶你去見你的經紀人吧。”
顧盼忙說了聲好,跟在司邵庭的身後就顛顛的走了。
他的身材高大偉岸,在他身後跟著也很有安全感,司邵庭直接帶她到了崔姐的辦公室,開門見山,毫不拖泥帶水的讓她以後跟著崔姐,隨後就有小秘書手腳勤快的拿了合同來。
崔姐上下打量顧盼,見她不僅是漂亮,關鍵身上還有種很幹淨溫和的氣質,不急不躁,跟很多娛樂圈裏雙眼寫滿目的性的女明星不一樣,光看外表似乎是個好苗子。
怪不得能夠驚動司總,讓司總親自帶著人來見她。
她就笑眯眯的跟顧盼握了握手:“你好,顧盼,我是崔佳軒。”
就算顧盼平時不怎麽關注娛樂新聞,但是崔佳軒的名頭她還是聽說過的,忙禮貌的跟崔姐握了手:“崔姐你好,以後多多關照。”
她不由得對著司邵庭探詢的看了一眼,搞這麽大陣仗幹嘛,她就是想隨便掛個名,居然把崔佳軒都請來了,這她要是以後不努力上進,怎麽對得起這頂配資源啊。
司邵庭卻是一臉淡然,好像這些都很正常似的。
稍後,顧盼坐下翻著要簽的合同,之前提起來的心慢慢放下了。
之前她聽說娛樂圈對於新人並不怎麽友好,最為典型的就是簽訂的合同,就跟賣身契一樣,藝人不僅有很多義務,必須全程配合,而且到手的錢還要被經紀公司拿走大部分,一些成名已久的藝人都不一定能夠拿到很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