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作家的傷心事
陶月月看了下那本書,和之前發表在網上的差不多,隻是做了一些潤色,腰封上恬不知恥地說增擴了十萬字新內容,可能就是這些水分吧。
她舉起手中的書問:“辛白叔叔,這書以前不是在網上連載的嗎?”
“對呀,人氣高嘛,所以有出版社來合作了。”辛白擺擺手,“啥簽名售書,都是些無聊的形式,一本書簽沒簽名有什麽區別,大老遠跑來瞻仰作家一麵,純粹是附庸風雅,還不如搞一個看盜版讀者還錢活動有意義。”
陶月月暗暗發笑,這個猥瑣大叔和“風雅”應該不沾邊吧,陳實說:“你可真敢說,說自己的讀者附庸風雅?我也算你讀者哦!”
“不包括你啦,我的老夥計。”辛白故意學著翻譯腔,拍拍陳實的胳膊,“你們這兩天就在這兒好好玩,可以帶月月去水上公園玩玩,我俗務纏身,可能不能陪你了!待會還要去應酬!”
“剛才那倆是出版社的人嗎?”
“一個是經紀人,另一個是出版社的,煩得要死!所謂作家就是栽在花盆裏麵的韭菜,被人瞻仰欣賞,其實也是身不由己挨資本家割的東西。”
“你現在是不是變得憤世嫉俗了?”陳實笑道。
“跟你說點掏心窩子話嘛,我們去酒吧喝一杯。”
“行啊!”
辛白換了身衣服,三人來到酒店內部的小酒吧,這兒氣氛很好,白天沒什麽人,陶月月看了一眼酒水單,用它遮擋著嘴對陳實說:“深水炸彈和長島冰茶。”
“白天就喝這麽烈呀?”陳實笑笑。
“放假不就是白天喝酒的日子嘛!”
陳實自己要了啤酒,辛白要了茶,兩人閑聊著,稍後酒水上來。
陶月月把裝在小杯裏的伏特加“啵”一下彈到黑啤酒裏麵,拿起來一頓豪飲,冰爽的啤酒特別暢快,她覺得酒吧裏的酒價錢都差不多,要點就點最烈的才劃算。
“月月這酒量。”辛白一陣咂舌,“是受你影響麽?”
“不,她天生的。”陳實摸摸陶月月的腦袋。
“有些人體內就是有解酒酶,有些人就是滴酒不能沾,我就是。”辛白感慨,“月月,你當警察的時候,經曆過什麽有意思的案子嗎?”
“素材要收費的。”陶月月說。
辛白大笑,“付你采訪費好了,一小時五百塊怎麽樣?”
“不,我是出來玩的,回龍安再掙這筆外快吧!”
“態度堅決。”
“辛白叔叔,你結婚了嗎?”
“呃!”辛白的笑臉突然黯淡下去,“聊點別的吧!”
坐了一會,辛白接到電話先走了,陶月月問陳實:“他為什麽不願意提結婚的事情呀?”
“因為他被人騙了。”
“是嗎?”陶月月露出感興趣的樣子,“怎麽被騙的?”
看著陶月月一副幸災樂禍的笑容,陳實笑道:“你看你,這麽興奮。幾年前有個女讀者和他神交了半年,後來見麵,辛白一看那女讀者年輕漂亮,氣質出眾,就被迷得五迷三道,對方也很欣賞他的才華,很快就結婚了。三十七、八歲修成正果,當時我也替他高興,結果那個女人控製欲極強,說自己是智性戀,隻喜歡他的思想,不喜歡他的人,叫他不停地寫東西。”
“那不是好事麽?”
“壞的還在後頭。辛白在妻子的督促下,寫了一本很硬核的推理小說,叫《紋身師》,整整寫了一年,可謂是煞費苦心,結果出版社告之他,這本書已經被另一家出版社提交書號了。”
“提交書號是啥意思?”
“就像商品注冊專利一樣。”
“哦。”
“與此同時呢,他妻子毀掉了他的電腦,跑了,這事對他打擊很大,事業愛情雙重打擊,一蹶不振了好幾年,有段時間他還住在我家裏,我每天開導他呢!”
“我怎麽不知道?”
“當時你在警校讀書呀!”
“那那本書呢,出版了嗎?”
“本來出版社是打算對方出書再告他侵權,結果對方也沒有出書,一直就沒有下文,但是這本書的書號一直被占著,這邊也不能出版。”
“改個名字就是嘍!”
“出版社當然也是這樣勸他的,可他受到了心理創傷實在太深了,死活不願意碰這本書,後來又重操舊業寫網文掙錢,寫一些特別無腦的東西,沒想到讀者倒挺愛看。你看他現在這麽憤世嫉俗,和這段經曆也有關係吧!”
“嗯……”陶月月沉吟著,“他現在寫的書很垃圾,什麽《和長腿女警同居》、《霸總狂探》、《女人你在犯罪》,我一章都讀不下去,還不如寫完《深淵神探》就死了比較好,那樣還名垂青史呢!”
“作家也是人,總得吃飯的,也許他們曾在一兩本書中寄托自己的熱血和靈魂,但是生計所迫,寫完這本還得寫下去,之後就隻能消費自己的名氣了。就像過氣歌手走穴,反反複複唱那幾首成名曲,看著挺無趣的,你可以當作看不見,你可以永遠記住他們的高光時刻,忽視他們之後的無趣。人生不像電影,最後一刻才是結局,結局也可以是他最高光的瞬間。”
“那之後呢,行屍走肉?”陶月月笑道,然後掏出一盒細雪茄,“煙酒不分家,來一根麽?”
陳實苦笑,“你在勾引我犯罪。”
“反正我都喝酒了,你也抽根煙,回去林姐姐發現,要挨罵一起挨。”
陳實還是抵製不住誘惑,拿了一根,陶月月也拿一根,父女倆鬼鬼祟祟地抽起煙來,陶月月說:“王冰爸爸就抽雪茄,他說抽雪茄不會得肺癌,因為不過肺,要得也就是得口腔癌。”
“你喜歡王冰嗎?”
“還好吧,挺聊得來的,工作上也合拍。”
“上床了嗎?”注意到陶月月突然迷茫的表情,陳實說:“不好意思,我問得太直接了,你就當作沒聽見吧!”
“爸爸,我好像對那種事情毫無興趣。”
“是嗎?”
“如果非常要貼標簽,我可能算是無性戀,我可以喜歡一個人,但對TA的身體沒啥衝動。”陶月月拿起酒杯,“可惜他不能喝酒,如果能一起喝酒就更好了。”
望著酒杯沉默了一會,陶月月說:“小時候的經曆對人影響很大,普通的孩子和父母分開會哭鬧,但我小時候經常被生母一個人丟在家裏,久而久之,我既不會哭也不會鬧,習慣了一個人。”
“你隻要過得幸福就行了。”陳實安慰道。
“我很幸福啊!”陶月月抬頭笑道,“和你們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