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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勘查現場

  離開解剖室,憋了一上午的方野點上根煙,陶月月說:“你喜歡這小姑娘嗎?”


  “啊!?”方野嘴裏的煙差點沒掉下來。


  “她叫我問問你的情況,所以我就問問嘍。”


  “你這也太直接了,不符合社交規則。”


  “社交規則?”陶月月一臉好笑,“你好像沒有朋友哦!除了家裏的狗。”


  “狗比人好。”


  “你喜不喜歡她,快回答,別叫我在這種無聊的問題上花時間。”


  方野找個垃圾桶把煙頭掐了,回答:“你朋友是花癡?”


  “是啊,出了名的。”


  “我的天……”方野搖頭歎息,“我現在沒心情想這個,先去現場吧!”


  “臉上不在乎,心理肯定偷著樂呢!”陶月月趁機挖苦。


  方野隻覺得好疲憊,跟這種人搭檔,下次還是和王冰一起查案吧!


  上午十點,二人來到案發現場,門上已經貼了警方的封條,方野說:“我去找物業要鑰匙。”


  “費那個勁幹嘛?”陶月月掏出開鎖工具,輕鬆幾下就捅開了門,推門的時候連同封條一起撕開了。


  “好技術!”方野稱讚道,“希望別用到歪路上。”


  “大叔式的操心。”陶月月嗤之以鼻。


  屋裏一片狼籍,地板上有一條長長的血痕,從浴室延伸到陽台,陽台柵欄上也凝固著鮮血。


  家具的抽屜都被拉開了,裏麵的東西翻得到處都是。


  牆上有一家全家福,濺著幾滴血跡,照片上一個男人站在後麵,西裝革履,笑容矜持,死者挽著女兒的胳膊笑得很開,女兒卻顯得動作僵硬。


  這張照片很好地反應了家庭關係。


  陶月月站在客廳裏深吸一口氣,捕捉著空氣殘留的氣味,濃重的血腥味,夾雜著一點消毒水的氣味,還有酒精的味道。


  她從垃圾桶裏翻出一塊粘著脫脂棉的醫用膠條,是藍色的,脫脂棉上麵沾著一點血跡,方野說:“送到你朋友那化驗一下吧!”


  “裝起來。”陶月月交給方野,自己沿著血跡走到浴室,瓷磚牆壁上糊滿血跡,看著就像拿血塗了一遍似的,下水道口子堵塞著一團毛發和人體組織,瓷磚地板上估計之前有一灘血泊,慢慢滲下去,隻留下瓷磚花紋裏的暗紅血色。


  即便已經看過很多次類似場麵,但要是讓她單獨一個人麵對,心裏還是會發顫的。


  她觀察血跡的形態,那些血跡並不是直接從流動的血管中噴射出來的,否則會噴濺到很高的地方,甚至是天花板,這些血跡隻是分屍的時候流出來的。


  然後走到廚房,發現廚房收拾得很幹淨,灶台都擦得鋥亮,刀架上明顯少了一把刀。


  她從口袋裏掏出一遝現場的照片來比對,說:“分屍用的是一把剁肉刀,現在在物證室放著,凶手為什麽不帶走這把刀,卻拿走了殺人的刀。”


  “也許凶器是他帶來的,怕暴露身份,所以拿走。”方野倚在門邊說。


  “他還怕暴露身份?把屍塊往樓下扔,恨不得滿世界都知道他在殺人。”


  “我想,大概是為了對付樓下的保安,隻帶了一把方便攜帶的凶器。”


  陶月月不置可否,離開去看其它房間。


  方野卻留在廚房,他一眼看見了掛在牆上的洗碗手套。


  然後拉開櫥櫃,裏麵的碗碟擺放整齊,他看見兩瓶消毒劑,一瓶已經用完,另一瓶還沒拆封,是滿的。


  方野取下洗碗手套,去找陶月月,她正坐在次臥的床邊發呆,這間臥室幹淨整潔,有股女生閨房的香味,有幾個抽屜也被打開了,但沒有客廳那麽淩亂。


  “怎麽,累了?”方野問。


  陶月月豎起一根手指,引導著方野的視線朝她兩腳之間一指,那裏有一滴血跡,“現場拍照的人忘了這個。”


  “也許是凶手滴下來的?”


  “不,很圓,是垂直滴落的,滴落血滴的人曾經坐在我現成的位置。”


  “照片給我看一下。”


  陶月月遞過來,方野拿在手上一張張翻,找到死者手部的照片,一般拍照固定的時候會在旁邊放一個測量尺來當參照物,方野比對了一下手中的橡膠手套,“這副手套不是死者用的,應該是她女兒肖女士用的,這個家一直是肖女士在作家務。”


  “你對那女孩有什麽第一印象?”


  “我覺得她看上去有點累。”


  “累?”


  “我覺得她心事重重,但又故意遮掩。她應該是個早熟的人,談吐得體,又保持分寸,似乎她的家庭不是很溫暖。”


  陶月月嘲笑,“我頭一次聽到這麽不專業的分析。”


  “我不愛看書,這些都是我長期和人接觸總結出來的經驗,但是不比你那些書本知識差。”


  “自大的經驗主義者。”送了方野這樣一個標簽,陶月月推門離開,來到主臥。


  進門就看見一床紅色的床單,牆上掛著大幅結婚照片,死者和丈夫結婚的時候大概隻有三十多歲,身材纖細,穿著婚紗的她很美麗,臉上洋溢著幸福,丈夫穿一身白西裝,粉底遮掩不住眼角的皺紋,笑容略顯僵硬。


  方野盯著婚紗照看了一會,說:“死者怕不是小三上位吧?”


  “你還會相麵嗎?方隊長。”


  “身業有成的中年男人,和原配離婚,迎娶更年輕貌美的妻子,濫大街的狗血劇情了。”


  “喜聞樂見。”


  這間臥室主要是男主人的喜好,都是些做工精細的木製家具,櫃子上放著幾樣古董,這裏也是被搜刮得最凶的地方,抽屜全部被拽開了,衣櫃裏的衣服也扔在地上,上麵能清晰地印著一個42碼的鞋印。


  陶月月半跪下來,拎起那件被踩髒的衣服來看,方野說:“咦?”


  “發現什麽了?”


  “鞋上沒有血。”


  “我也發現了……凶手進來搜刮的時候,死者應該已經死在客廳,他肯定沒必要分屍,可他還是畫蛇添足。”


  方野思索著,“有沒有可能,他根本不是凶手,他在替某人扛雷?故意把髒水往自己潑,所以才有高調的六樓拋屍劇情。”


  “如果這樣的話,這個‘別人’一定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人。”


  “也未必,也有可能是拿錢辦事,有些人會自願扛雷去坐牢,他的家人能得到一大筆可觀的報酬。”


  陶月月放下衣服來到客廳,循著客廳牆壁上的血跡,試圖還原殺人瞬間,她把方野拽過來,叫他站在那,自己扮演凶手。


  她發現了一個問題,凶手被夾在臥室和死者之間,死者則位於正門旁邊,如果凶手是一名入室盜竊人員,那麽這個位置一般來說是反過來的。


  “孟小寶不是真凶!”陶月月皺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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