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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公製禮

  公元前1040年——前1021年 相傳周公製禮作樂,以禮儀別尊卑分貴賤。


  周公平定了“三監之亂”分封功臣已畢,開始轉入精神文明建設。周公製定了《周禮》,希望依靠“禮”來維持國家的長治久安。


  其實周公製定的是周朝的官製,稱《周官》,也就是每個官職的崗位職責,沒做周禮。禮的涵蓋麵太大了,周公沒那個精力做周禮。


  “禮” 包括全套的社會道德規範、法律製度,涵蓋了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從**的機構、官職設置到各種儀式、禮節的設計,從各行各業的行為規範到各等級民眾的穿戴用度,無所不包,無所不有。企業有企業的規章製度,社會有社會的道德規範,**有**的法律製定,所有大大小小的規矩合在一起才構成了“禮”。官製不過是禮的一個組成部分。


  周公沒有製禮,但是儒家從《周官》裏看出周公的禮學思想,就像哲學家從《周易》看出周文王的哲學思想一樣,認為周公表明上是在講官製,講官員的崗位職責、為官之道,實際上是在宣傳仁義道德。比如周公規定大司徒的任務是安邦養民,諸如慈幼、養老、振窮、恤貧、寬疾、安富,這就體現儒家所提倡的仁愛思想。所以儒家把《周官》改名為《周禮》,把周公視為禮的祖師爺。


  周禮主要是針對貴族和官吏,但也涉及平民的生產生活。


  它製定了很多標準讓大家遵守,讓官吏監督。比如,周禮規定不同級別享受不同待遇。例如,“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裏;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裏;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裏;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裏;諸男之地,封疆方百裏。”按公侯伯子男不同爵位分配五百裏到百裏不等的土地。對於平民百姓,一家一百畝土地。


  周禮對大家在不同場合的裝著打扮神情舉止都有規定。比如,周禮要求 “師氏”(負責貴族子弟教育的官)“教之六儀,一曰祭祀之容,二曰賓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喪紀之容,五曰軍旅之容,六日車馬之容”。


  負責祭祀、典禮的“大宗伯”是專職的禮官。祭祀上帝、鬼神、先人、日月星辰、天地萬物都有不同的禮儀,包括不同級別的人穿什麽衣服,奉獻什麽東西,典禮過程中奏什麽樂,跳什麽舞都有規定。日常待人接物也有不同禮節,包括葬禮、婚禮、見麵之禮等。


  大司寇負責司法。法律也是禮的組成部分。違反法律規定的規矩那是要受到懲罰的。


  《周禮》涉及的禮法都是治國層麵的。後世尤其是儒家把禮的涵蓋麵逐漸擴大到社會的方方麵麵。任何人的一言一行、穿戴用度、吃喝拉撒無不受禮的約束。禮成為後世治國之綱。


  《周禮》也被進一步細化。比如《周禮》隻規定“庶民”“不蠶者,不帛”。也就是不養蠶的人不準穿綢緞的衣服,作為一種懲罰。後世的“禮”對什麽人穿什麽樣的衣服有了細致明確的規定。規定平民隻能穿布衣,不允許穿綢緞。這也就是為什麽古代的平民老百姓又被叫做“布衣”。綾羅綢緞等高級布料是高級人物用的。後來還規定了衣服顏色,比如黃色是皇帝專用。誰敢穿一身大黃立馬會被拉出去砍了。


  禮現在也存在,並且規定得更細。且不說規章製度、法律法規、道德規範,就是穿衣戴帽也仍然有規定。比如各行各業都有各自的製服,別人不能亂穿。誰穿著警察製服出去招搖撞騙,抓住就判刑。“布衣”的概念雖然不存在了,但穿衣的等級製度依然存在,比如企業裏不同等級的工服式樣不同,所以才有藍領、白領之分。


  禮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內容,隨時代發展而發展。禮就是規矩。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隻不過儒家興盛的年代太強調禮,把人限製得太死,把人性、思想、想象力都限製死了。這隻能說是禮的曆史局限性。禮也得與時俱否則將會成為時代發展的絆腳石。


  周公在周成王20歲的時候還政於成王,自己退居二線,專心製禮作樂。


  周公製禮作樂主要是參照商朝的禮樂製定周朝祭祀大典的儀式和所用歌舞音樂。


  據傳說周公也製定了婚喪嫁娶的儀式,比如婚禮必須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敦倫七個環節,也就是男方要首先上門提親,女方如果同意這門婚事就把女兒的姓名和出生年月日交給男方讓男方回去占卜凶吉,也就是看看八字合不合,如果沒問題男方會通知女方準備定親,隨後帶著聘禮再次登門確定婚期,舉行婚禮前男方要親自上門迎娶新娘,在進行過婚禮儀式之後一對新人入洞房。


  據說洞房裏麵的事周公也有規定,把男上女下定為標準體位,所以後人把****戲稱為行周公之禮。


  其實周公作為國家領導人哪有那閑心管計劃生育的事。周公的禮都是國家層麵的禮。


  不過周公對聘禮的事還真有過規定,要求“凡嫁子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為了防止大家互相攀比,周公規定了彩禮的上限。聘禮僅取其象征意義,不看重經濟價值。但是後世,尤其是現在,變味了,隻追求經濟價值。高價彩禮造成情侶反目,家庭矛盾,破壞了社會和諧。


  有人說《周公解夢》也是周公所做,這就更離譜了。他要有那閑工夫也用不著“一沐三握發,一飯三吐哺”了。


  他在退休後倒是寫了幾本書,都是教導成王怎麽做一個明君,教導百姓怎麽做一個良民的政治方麵的書。


  周公“作樂”並非直接進行音樂創作,而是製定音樂製度,比方什麽場合使用什麽樣的樂器,什麽級別使用什麽樣的樂隊。周王可以享用八行八列的樂隊,諸侯可以使用六行六列,卿大夫四行四列,士隻有兩行兩列。他規定了什麽樣的音樂是“雅樂正聲”,希望以此杜絕夏桀商紂時期的“靡靡之音”再現。他甚至對王侯卿士使用樂器的數量、方位都有規定。總之,他在每個細節上體現出等級。


  順便說一下,西周時代的樂器主要是打擊樂、吹奏樂,比如編鍾、編磬、簫、塤等,沒有琴瑟等弦樂,至少在考古中沒有發現。出土的最早的琴是戰國時期的,其實就是上下兩塊板做成音箱,上麵一塊板上拉了十根弦。弦已經爛沒了,不知道什麽材質,估計是絲。傳說伏羲造琴,“削桐製以為琴”。但是別說伏羲時代的琴,就連整個周代都沒發現一把琴。不會製作音箱,解決不了擴音問題,做出琴也沒用。


  另外,古代的“樂”是包括歌舞的。周公對歌舞也做出相應的規定,比如“舞雲門,以祀天神”,“舞大武,以享先祖”。


  周公退休沒幾年就得病而死。成王遵照周公的遺言把他葬到文王的墓地。


  在周公的封地陝西岐山縣發現一個墓葬群,其中有十座四條墓道的墓。按照周朝禮製,隻有帝王才有資格享用四條墓道。考古專家推測這很有可能是周公墓,因為周公曾經代理過周王,有資格享受帝王待遇。並且墓區出土的一些甲骨上麵刻有周公字樣的卜辭,證明墓地跟周公有關。


  但是有人不同意這樣的說法,認為這是周朝的王陵,因為十座四墓道的墓顯然不可能是周公的家族墓地。即使周公可以享受帝王待遇,他的後人或族人沒資格享受這種待遇。


  是王陵還是周公墓的爭論一直在進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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