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網友會替你討回公道!
【那個留著披肩發的好像我的初中同學孫怡啊,可是,她是好學生啊,怎麽會幹出這種人麵獸心的事情?真是知人知麵不知心!對了,她爸是XX縣的縣長!】 【這段視頻我一共看了三遍,卻哭了三十遍,我家孩子六歲了,突然不敢送她去上學了,太可怕了!】 【被欺女生的父母如果看到這段視頻,一定非常難過,自己寵著愛著的孩子,被人這樣欺淩,要是我女兒被人這樣欺淩,我肯定拿把刀捅死她們三個,我寧可自己坐牢!】 【樓上的,請千萬不要激動,以暴製暴解決不了問題,反而你過激的做法也會深深地傷害到你的女兒!請你相信法律,正義可能會遲到,但一定會來!】此評論來自黃V用戶方舟,實名信息:律師。 戰箏記得,他是周宇的父母帶去學校的那個代理律師,還塞給過她一張名片。 【少年強則國強,所以校園霸淩,堅決不能容忍!】 【在校期間尚且如此欺人太甚,進入社會還能有個好?】 【我覺得她們極缺幾頓社會主義的毒打,我願意出100塊錢,眾籌打手~】 【我認為這完全已經不能稱之為校園霸淩了!是謀殺!謀殺好嗎!】 【非常同意樓上,不能更多!】 【沒錯,校園霸淩具有明顯性特殊性,大部分表現在侮辱人格、欺淩肉體,但兩者和“傷害生命”是有本質區別的,請大家不要搞混!】此評論的點讚數是所有評論中最多的。 【我也覺得是謀殺,麻煩搜索馬加J、複旦投毒案。都已經高三了,數理化的題那麽難都能解開,還有什麽是不知道的?明明知道卻還在對別人施暴,明她們的本質裏就是暴徒!】 【希望以後那些地鐵上猥褻女性的臭流氓們,趕緊重新做人,否則沒有了馬賽克,分分鍾曝光你們,到時候老子見你們一次打你們一次!】 【讚同樓上 身份證號。】 【能看到這三個女生真實又醜惡的嘴臉,真是感到太欣慰了,視頻裏受欺負的妹妹,網友們一定會幫你討回公道!】 同樣,也有一部分人這樣評論:【不打馬賽克屬於侵犯個人肖像權吧,也有點以暴製暴的意思,是不是不太好呀?】 【對啊,我也覺得不太好,即便是殺人犯也是有人權的呀!】 【就是學生欺負學生而已,謀殺的那幾個,你們有被害妄想症是不是?】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她們為什麽不欺負別人,偏偏欺負她?】 …… 戰箏看了很多評論,心裏卻平靜到反常。 反響這般激烈,自然是陸夜白的手筆。 她不知道陸夜白是怎麽做到的,也不想知道。 隻以為,看到那些站在她立場上評論,不管是心疼的還是安慰的,她都能為以前的她感慨些許的寬慰。 實際上卻沒櫻 一點也沒櫻 有的,隻是心疼。 心髒鈍鈍的疼。 很奇怪,會有這種感覺。 也是第一次,生出這種感覺來。